生活報6月17日訊 為了給『大哥』趙某出氣,21歲的小龍持械聚眾斗毆,致一人重傷。1日,經哈市道外區人民法院審理,趙某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小龍等6人因聚眾斗毆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去年10月的一天,小龍和28歲的『大哥』趙某在網吧上網。期間,趙某打電話約一個女孩吃飯,不料女孩的男友王某就在她身旁,搶過女孩電話大罵趙某。趙某氣得摔了手機,並揚言要『收拾』王某,小龍便聯系了5名『好友』,7個人趕往約好的『比武』地點,趙某還帶把尖刀。當晚,他們在道外區某小區門前,將王某及另外一人打成重傷。經法醫鑒定,王某左肺破裂,頭部、身體多處挫傷,構成重傷,九級傷殘;另一人也多處受傷,構成輕微傷。
事發後,道外區警方傳喚了趙某、小龍等人。1日,經道外區法院審理認為,趙某聚眾持械斗毆,致使一人重傷、一人輕傷,應對組織犯罪承擔全責,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小龍等6人屬從犯,以聚眾斗毆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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