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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地鐵1號線今年下半年載客試運營 禁止吸煙等行為
2013-06-19 08:21:09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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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19日訊 哈爾濱市地鐵1號線將於今年下半年開始載客試運營。18日召開的市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哈爾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草案)》,從軌道交通規劃控制、工程建設、安全保護、運營管理等方面對地鐵運行進行了全面規范。乘客吸煙、帶寵物等15種行為被禁止。

  竣工載客須經四道驗收關

  地鐵是對安全性要求極高的交通運輸工具。就確保安全運行,《辦法(草案)》規定,地鐵投用須過四道關卡,即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完工後,由軌道交通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的,可以進行不載客試運行。相關部門應當在不載客試運行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項驗收。專項驗收合格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相關部門組織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符合試運行基本條件的,軌道交通管理機構可以組織試運營。軌道交通管理機構在試運營期間報請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運營。

  地鐵票價實行政府定價

  地鐵票價是市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辦法(草案)》明確,城市軌道交通票價實行政府定價,票價應當符合本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哈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要安裝和使用“城市通”智能卡電子服務設施。乘客應當使用“城市通”智能卡或者持有效車票乘車。未使用“城市通”智能卡、無車票或者持無效車票乘車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以按照線網最高票價的5倍收取票款。

  城市軌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則按照原票價退還票款。

  強行上下列車罰款千元

  《辦法(草案)》明確,乘客要遵守城市軌道交通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設施和環境衛生,配合工作人員的合理安排,服從疏導。

  擅自進入軌道、隧道;攀爬、跨越、毀壞隔離護欄、安全門;強行上下列車等,處以1000元罰款;攜帶自行車或者貓狗等進站、乘車;在車站、車廂內發放廣告或者銷售物品;在車站、車廂內躺臥、踩踏座椅等,拒不改正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吸煙處以200元罰款;在車站內亂涂寫、亂刻畫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以50元罰款。

  軌道保護區內動工須審批

  為維護地鐵運行安全,《辦法(草案)》中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的安全保護區范圍,安全保護區為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邊線外50米內;地面車站和高架車站以及線路軌道邊線外30米內;出入口、通風亭、變電所、控制中心、綜合維修基地、停車場等建築物、構築物邊線外10米內;過江、過河隧道結構邊線外100米內。

  《辦法(草案)》明確,在安全保護區內進行建造、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取土、鑽孔打眼、敷設管線等要征求管理機構意見,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