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0日訊 面對生死考驗,見義勇為者挺身而出,讓一個個無辜的生命得以轉危為安。他們的精神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學習,更需要在社會上大力弘揚。6月18日,記者從市慈善會了解到,《大慶市慈善會見義勇為獎勵基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出臺並開始實施。以後,對見義勇為表現突出的市民,慈善會將給予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據了解,見義勇為獎勵基金來源於慈善資金,獎勵設三個標准:受省級(含省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一次性給予獎勵3萬元,受市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一次性給予獎勵2萬元,受區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一次性給予獎勵1萬元。
市慈善會的工作人員說,見義勇為的市民中,有一些人因救人致傷致殘,甚至獻出了生命,與他們的付出相比,其實這筆獎金並不多,也彌補不了他們的損失。設置這樣一個『獎勵資金』,只是希望通過這種形式表達對見義勇為者的一種敬意之情,同時也讓這種精神在全社會得到廣泛傳播。
申請獎勵的市民,可以向所在縣區的政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申報,在得到該部門的評定認可書後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等資料,到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綜治辦)或大慶市慈善會提出申請,並填寫《大慶市慈善會見義勇為獎勵申請審批表》。市綜治辦審核確認後,符合條件的將轉交市慈善會完成審批,審批通過的人就能拿到獎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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