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2日訊 哈市34歲男子周某與23歲趙某結婚,不到一年後,他懷疑趙某有了外遇,便找人跟蹤趙某,還暗中查看趙某手機。不久找到一個與趙某聯系頻繁的男子,周某竟僱凶打傷該男子,致其五級傷殘。近日,道外區法院認定周某及其同伙郭某、呂某持械故意傷害他人,判處周某、郭某有期徒刑8年3個月,呂某有期徒刑7年,共同賠償受害人78萬餘元。
哈市道外區34歲男子周某經人介紹認識了23歲的護士趙某,兩人相處三月後舉辦了婚禮。去年末,周某發現趙某回家後很少與自己交流,而是對著手機一個勁傻笑,有時夫妻倆正說話時,手機一響她也馬上去看。周某覺得趙某一定是『紅杏出牆』了。隨後,周某找到自己的好友郭某,讓其跟蹤趙某,自己趁趙某熟睡時,翻看她的手機。周某發現趙某經常通過微信與一個王姓男子來往,且通話也很頻繁。周某知道趙某與王某在一個單位,兩人年齡相仿,平時很聊得來,周某認定是王某勾引自己妻子,決心要教訓一下王某。
今年1月3日,周某找到郭某,請其幫忙教訓一下王某,承諾給2000元好處費,並為其准備了一把尖刀和一根雙截棍。郭某找到好友呂某,三人隱藏在王某下班必經的路口。見到王某走過來,周某對兩人說:『就是這小子不老實,給我往死裡打,讓他吃點苦!』隨後,郭某和呂某衝了上去,郭某用尖刀刺破王某的左腦,呂某用雙截棍將王某左臉打傷。經法醫鑒定,王某頭部損傷,包括急性開放性顱腦損傷、腦疝、右顳骨骨折、右耳後軟組織裂傷、雙眼顳側偏盲等,已構成重傷。治療十一個月後療程終結,王某視力受損,構成五級傷殘。隨後,道外區公安機關將周某、郭某和呂某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郭某曾因故意傷害罪正處於取保期間,再次傷人應從重處罰;周某為泄私憤僱傭郭某、呂某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從重處罰;呂某認罪態度積極,且主動賠償被害人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周某、郭某因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3個月,呂某獲有期徒刑7年,三人共同賠償王某醫療費等78萬餘元。得知判決結果後,周某的妻子趙某立即向法院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