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3日訊 市工商局今年以來積極轉變執法理念,創新執法辦案思路,按照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采取『三高一降』措施,提高行政處罰案件查辦效能。
上下聯動,聯合執法高密度。在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或查辦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等案件時,工商所與執法科室建立了緊密聯系和指導協作機制,集中優勢力量,分工協作,有效解決工商所查辦案件權限受限、執法力量單薄的問題。截至目前,各工商所與執法科室聯合查辦案件39件,萬元以上案件5件,實現了查辦大要案件數量和質量的雙突破。
拾遺補缺,執法辦案高水平。定期召開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從基層單位隨機抽取執法案卷,從立案程序、規范文書使用、案件定性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通過與各基層辦案機構的交流,找出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年初以來,共開展案件評查工作1次,評查案卷33餘本,查找改正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150餘個。
案件回訪,案件查辦高質量。完善落實案後回訪工作制度,對案後回訪情形、期限、程序等作出具體規定。在回訪過程中,認真聽取當事人對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對當事人反映的問題,及時督促指導整改或制定幫扶措施。該局共回訪各類案件12件次,回訪當事人12人次,幫助當事人解決實際困難12個,征求到意見和建議7條。
未罰先談,執法辦案降難度。推行行政約談制度,在案件調查結束之後處罰告知之前,與當事人面對面溝通,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受處罰的原因及處罰的依據,減輕行政相對人對日常監管的抵觸情緒,促使其自覺整改,規范經營。將監管模式由傳統的事後處理向事前預防轉變。該項制度推行以來,共約談案件當事人83人次,實現了以預防為主的市場監管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