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8日訊 兩車在馬路上輕微刮蹭,司機在路上擺好三角架,各自坐在車裡等著保險公司的人來理賠……
這樣的場景,相信很多司機都遇到過。事故本身損失不大,可卻堵得整條道路不通暢。
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從今天起,這種情況有了更簡單的處理方法。即日起,交警支隊與市保險行業協會簽署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及勘查理賠工作協議,同時與市衛生局制定了交通事故醫警聯動快速搶救工作實施辦法。
今後,發生交通事故,三方聯動,將最大限度減少車禍給當事人帶來的損失。
輕微車禍不用等保險公司
記者了解到,此次,市交警支隊與保險行業協會簽訂協議後,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協調各保險公司,加強管理,統一理賠程序、標准,規范快速理賠使用范圍及條件,簡化理賠手續,提高效率。
協議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不涉及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各承保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限額2000元內,當事人在事故現場報案,公安機關出警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處置,並撤離現場,盡快恢復道路暢通。
各保險公司可以憑據公安機關出具的簡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給予理賠。保險公司不需要到達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重復勘驗,所需要事故現場照片等相關資料,由出警單位提供,或者事後對各方車輛損失情況進行查勘。
也就是說,發生輕微事故,雙方損失都在2000元以內,當事人就不用在原地等保險公司來了。
而發生這種輕微事故,雙方當事人互相查驗證件及保險憑證後,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也可以在對現場拍照、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後撤離現場,將車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進行協商。當事人憑公安機關出具的簡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各保險公司應當予以賠付。
保險公司有義務墊付
而發生一般以上傷、亡人事故,保險公司接警後,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現場勘查結束後,派員到達事故現場,核定事故車輛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
協議中同時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將會按規定給予墊付傷者的搶救費和喪葬費用。
交管部門對就醫傷者負責
在保險理賠快速解決的同時,交警支隊與衛生部門制定的快速搶救實施辦法,也將給發生車禍後的救助工作提速。
發生車禍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除了現場處置、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外,要協助急救醫務人員實施現場醫療救治,同時核查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協助醫療機構和有關部門追償傷員的急救、醫療費用。
如果事故中出現了無主屍體,無主屍體的處理及相關費用,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同時,在無法定監護人或者其他近親屬簽字授權的情況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協助醫院辦理入院手續。
定點醫院實行『首診負責』
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於傷者的救助工作,實施辦法中規定了組織建立社會化急救網絡,將具有一定綜合搶救能力的醫院,定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搶救工作的定點醫院。
救助事故傷者,定點醫院要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開通快速搶救綠色通道,合理安排急救流程,確保交通事故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救治。同時也明確規定,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等理由拖延救治。
據了解,此次公安機關與衛生部門聯合制定的這一實施辦法,也及時解決了以往醫院在救治傷者過程中出現的諸多問題。例如,無法定監護人先救治後的費用問題,無主屍體的處理問題,流浪人員救治之後出院由誰接管等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