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24日訊 4個平均年齡近60歲的女人,利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合法外衣,虛構“借助還民”、“助困扶貧”計劃,三次變更組織名目進行傳銷組織活動,先收4020元入會費,入會者再發展下線兩個人,三個月後可領工資,“有人月收入能達3萬元”。近日,黑河警方搗毀這個在一年半內,發展成員1000餘人,涉案金額達400餘萬元的傳銷組織。
借投資公司之名
非法傳銷
去年8月,黑河市公安局相繼接到多名市民報案,舉報當地以陳玲、董欣、劉芳、王艷四人(均為化名)為首的團伙,假借“北京鑫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之名,進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當初,我們都交了4000多元的入會費,說只要發展2個會員就會按月給我們開工資,每個月最少2000元。可是,現在我們不但沒富起來,親戚朋友看見我們也都避之不及。”
接到舉報後,黑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經初步調查發現,黑河市工商局發現該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對該公司下達了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案件刑事犯罪認定報告,並將此案移交黑河警方。
三易名頭發展下線1000餘人
黑河市公安局愛輝分局隨即成立專案組,經偵查發現,自2011年2月以來,陳玲、董欣、劉芳、王艷等人先後變身,從“中國明明商”到“中華和諧文化”俱樂部再到“北京鑫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的名義,虛構“借助還民”、“助困扶貧”等計劃事項,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向市民收取每名參加人入會費費4020元,截至2012年9月,在黑河市城區及周邊縣市參與人數達1000餘人,涉案金額達400餘萬元。專案組於今年4月28日將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的主要犯罪成員陳玲、董欣、劉芳、王艷抓獲。
4名組織者平均年齡近60歲
據黑河市公安局愛輝分局經偵大隊徐隊長介紹:“今年62歲的陳玲、59歲的董欣、63歲的劉芳、49歲的王艷,當時都是從朋友或鄰居處拿到‘明明商’的宣傳材料,後來,她們與上線會面後,先以“中國明明商”的傳銷方式運作,但時間不長“中國明明商”被公安機關搗毀,四人以“中華文化和諧”俱樂部的名義運作,因未申請下營業執照,該名目很快告停。此後,四人獲得了正式營業執照的“北京鑫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誕生,公司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自此,呈金字塔形式的傳銷組織逐漸成形。
50至60歲下崗、退休女性成主要受害群體
據了解,入會者需通過介紹人繳納4020元的“入會費”,此後,需發展兩個下線,成為一級,到了入會的第三個月,就可以“開支”了:第一個月2000元,再之後每個月在上一個月的基礎上翻番。想按上述規則得到返利,須將一人發展兩個下線的方式不間斷進行下去。如中間任何一環的下線在一個月內未繼續發展下線,那麼所有上線則無法得到返利。警方告訴記者:“從目前情況看,加入該傳銷組織的,8成左右都是50—60歲的退休或下崗女性,收入來源少、幻想自己暴富是她們的共通點,極易被傳銷組織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