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綏化8月6日訊 日前,安達法院審理一起健康權糾紛案,引起廣大老年朋友的關注。
4月7日,安達市老人李某去附近某浴池洗澡,因自己年齡很大,洗澡時間過長,於是他讓服務員找個凳子。服務員從更衣室拿出一個塑料凳子並說凳子不結實,你還是不要用了,要注意安全。李某將凳子放在噴頭下面,坐在上面進行衝澡,過了一會,李某要換個角度衝洗後背。在轉動凳子時因地面水滑,而且凳子的四個腿也很薄很軟,凳子的兩個腿斷裂,造成李某滑摔在地,服務員將李某扶到床上。後浴池業主劉某及工作人員將李某送往醫院,經醫院診斷為腿骨骨折,住院治療27天,花醫療費24650元,劉某當時付藥費2萬元。李某痊愈後找劉某索要餘款4650元時,劉某認為在服務員的提示下,李某自己本應該注意安全,卻出現這樣的後果,李某自己也應負一定的責任所以拒付此款,李某情急之下來到法院索要醫療費餘款及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費用11760元。
法院就雙方爭議的焦點進行調解,經多次協商,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被告一次性給付原告醫療費等費用5850元,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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