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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申請停熱須在9月20日前辦理 4種情況不能申請
2013-08-30 07:35:5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劉述波
東北網8月30日訊 近日,哈爾濱市部分小區陸續貼出收繳2013年—2014年熱費的通知。記者從市物業供熱集團和達爾凱熱電公司等多家大型熱企了解到,為方便市民繳費,目前多家熱企已與銀行合作開通了銀行代收熱費服務。同時,提醒准備辦理停熱的用戶,應於9月20日前向所屬供熱單位遞交書面申請。
據市物業供熱集團介紹,為方便市民繳納熱費,今年該集團通過與農行和哈爾濱銀行合作,使該集團用戶可就近到兩家銀行的營業網點繳納熱費。達爾凱熱電公司與浦發銀行也開展了合作,該公司熱用戶也可到就近的浦發銀行網點繳費。
《黑龍江省供熱管理條例》以及《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規定,本年度哈爾濱市供熱期從10月20日開始,對於實行分戶供熱後申請停止供熱的用戶,應當在本供熱期開始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居民有停熱需求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所在供熱單位提出申請。供熱單位在接到申請後10日內形成書面答復意見。對不同意停止供熱的,應當說明理由。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停止用熱的用戶要向供熱單位繳納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即熱能損耗費。目前哈爾濱市按總熱費的20%收取。
4種情況不能停熱
1.非分戶供熱用戶;
2.新建建築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即:新房入戶一年內,主要是為了掌握住戶設施是否完好,便於出現問題維修;
3.供熱開關大多在一樓和頂樓,不允許這兩個樓層辦理停熱;
4.靠冷山的房屋不允許辦停熱。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