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5日訊 從今年10月1日起,備受矚目的『汽車三包』就要正式實施了。日前記者走訪了解到,哈市部分車商已經提前實行了『汽車三包』。對此,業內人士提醒,對於車商提前實行的『汽車三包』承諾,消費者需要在『三包』范圍上與車商達成約定,保證提前『三包』范圍不低於正式實施後的『三包』范圍。
據了解,10月1日即將實施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汽車三包規定』),規定汽車『包修、包換、包退』的有效期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裡程5萬公裡(以先到者為准),在此期間消費者如果遇到嚴重質量問題可以選擇退車或換車;此外,在不低於3年或行駛裡程6萬公裡期間內,汽車產品如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可憑三包憑證免費修理。日前,記者走訪了哈市多家汽車4S店,了解到已有多家車商提前實施了『三包』規定。
『汽車三包』提前了,消費者的權益保障就一定提早到位了嗎?哈爾濱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提醒消費者,在得到車商提前『汽車三包』的承諾時,一定要在『三包』范圍上與對方達成約定,確保提前『三包』的范圍要不低於正式實施後的范圍,還要在簽訂合同時加上附加條款,如『「汽車三包」自本合同簽訂、開具發票之日起實施等,以文字合同的形式與車商進行約定。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