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6日訊 (記者 魏義松) 哈爾濱市環保局為解決冬季采暖期大氣污染嚴重的問題,啟動了“三堆”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截止目前,對未按規定執行的200餘家單位、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書,對未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的30餘家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
供熱企業露天堆放的燃煤。
9月中旬哈爾濱市環保局重點啟動的“三堆”污染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集中對市區內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揚塵污染進行專項整治。此次整治工作共分四個階段,一是調查摸底階段(9月10日-9月23日),主要是對市區內的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堆放單位進行了摸底調查,建立管理檔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提出指導性治理意見建議;二是檢查治理階段(9月24日-10月15日),重點是對堆放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問題和專項治理工作不力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和單位加大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污染;三是強化管理階段(10月16日-2014年4月20日),重點是對企業存儲情況進行全面監察和日常巡查,及時糾正違法問題,對不按要求整改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四是鞏固提高階段,對先期治理情況進行回頭看,及時總結工作成效和作法,認真加以完善,用以指導新一輪整治行動,確保工作效果的長期性和有效性。
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查看煤堆覆蓋情況。
截至目前,整治工作一、二階段任務已基本完成,共對全市1500餘家主要存儲、使用、銷售煤炭的單位進行了排查,逐一建立了管理檔案;指導1200餘家用煤單位采取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的辦法進行了有效處置;對50餘家長期用煤和小規模用煤單位,督促搭建了封閉的存儲場地,一次性解決揚塵問題;對30餘家銷售、中轉的臨時性煤堆,督促采取了防塵覆蓋網和噴涂凝結劑,減少室了外煤堆揚塵。同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200餘家單位、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書,對未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的30餘家單位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
下一步,哈爾濱市環保局將繼續加大整治力度,聯合有關部門不斷推動煤堆、灰堆、物料堆堆放單位揚塵規范化管理,嚴厲打擊揚塵防治措施不力、污染問題突出的揚塵污染源,確保冬季環境空氣質量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