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7日訊 16日,本報報道了哈投供熱公司不給用戶簽訂供熱合同一事,報道刊發後引發更多熱用戶的共鳴。16日,本報又接到15位市民反映哈投供熱公司不給用戶簽供熱合同的情況。對哈投供熱公司經營科負責人劉更哲“轄區內10萬用戶如果都簽合同,我們公司百餘位工作人員忙不過來”的答復,許多用熱市民紛紛給本報來電質疑:“有工夫收錢,就沒工夫簽合同嗎?”更有市民指出哈投供熱公司是在“給自己違約留後路”,明顯在推卸責任。
面對更多投訴“哈投供熱”還是答復“忙不過來”
9時42分,本報記者帶著眾多市民的投訴,再次聯系到哈投供熱公司經營科負責人劉更哲。劉更哲仍舊表示,“哈投供熱公司總部共有工作人員百餘人。可轄區內熱用戶達10萬戶。如果這些居民都來簽合同,工作人員根本忙不過來。”“可否考慮將供熱合同放在收費窗口,有需要簽合同的用戶由收費員直接辦理?”記者問。“那不行,我們的公章管理很嚴格,每使用一次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的審批。”劉更哲回答。“到底能不能給有需求的用戶簽合同?”記者追問。劉更哲沒有給予回答。
市民怒斥:“拒簽合同就是給自己違約留後路”
“拒簽合同怎麼可能是忙不過來,為什麼收錢有工夫,簽合同就沒工夫了?”市民陳建國說,合同是法律賦予市民維權的依據,一旦熱企違約,合同將成為市民打官司的證據。“哈投供熱公司拒簽合同就是給自己違約留後路,實際就是在推卸責任。連簽合同你們都沒誠意,老百姓還能指望你們好好服務嗎?”市民劉輝家裡也屬於哈投供熱公司供熱,劉輝對於“哈投”拒簽合同的行為非常憤慨,“熱企與用戶簽合同,是一項必要的服務程序。供熱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服務契約,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就可以依據合同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熱是商品,我們付錢買商品,供熱單位卻成了大爺,這是什麼道理!”
投訴案例激增
“去年‘哈投供熱’不給發票不簽合同致無法報銷”
16日上午,哈市市民王智給本報96336新聞熱線打來電話稱,他是一家公企單位的負責人,公司位於和平路66號創展國際,去年是公司入駐該寫字樓的第一年。去年10月,哈投供熱公司工作人員上門收取熱費,因為工作人員無法開出正規發票,王智當時沒有繳納熱費。“我們公司報銷制度很嚴格,報銷熱費必須把正規發票和供熱合同交到財務部門,否則不予報銷。因為發票和合同‘哈投’都不給開,導致我們公司去年的熱費沒有及時繳納。”王智說。前些天,王智去哈投供熱公司繳納熱費,卻得知因為去年拖欠熱費今年產生了滯納金。王智表示,滯納金的產生由哈投供熱公司不簽合同、不開發票引起,“憑什麼收我們滯納金?”
截至16日下午,本報記者和新聞熱線接到反映哈投供熱公司不簽供熱合同的個案達到15個。哈市供熱辦已介入調查,將對哈投供熱公司進行約談。本報將對此事做進一步關注和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