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11月14日電 13日下午,望奎縣在哈市召開新聞通氣會,望奎縣公安局領導辦公室面積超標、配備氣派辦公家具、原下屬公司借款不還、家具發票有假和違規采購等五個問題被認定。
10月28日有媒體報道,1994年望奎縣公安局下屬的金盾貿易公司欠下徐曉蘭等5名債權人20萬元,後雖然法院下達支付令,但仍遲遲不還。隨後,望奎縣公安局領導辦公室面積超標、配備氣派辦公家具、辦公家具發票有假、辦公家具未實行政府采購等問題相繼浮出水面。
11月10日,望奎縣成立調查組,迅速對以上五個問題作了調查,隨即以上問題被認定。
望奎縣調查組新聞發言人通報稱,1994年望奎縣公安局下屬公司金盾貿易公司向徐曉蘭等5人借款20萬元,因公司虧損借款始終未還。徐曉蘭等人訴諸法律後,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望奎縣公安局下達支付令,但望奎縣公安局一直未還。
此事經媒體曝光後,望奎縣公安局負責人在媒體上向債權人道歉,公安局於11月7日從公用經費中一次性給付徐曉蘭等人61萬元,並制定了其餘94萬元延遲履行利息款的還款計劃。債權人表示同意和感謝。
關於望奎縣公安局領導辦公室面積超標問題,公安局已按照縣裡相關方案進行了認真清理整改。
關於望奎縣公安局領導辦公室配備氣派辦公家具問題,調查組認定望奎縣公安局共采購辦公設備691件,共花費70.01萬元。望奎縣公安局已於10月30日將班子成員辦公室配備的63件辦公家具交由縣國資部門處理。
關於望奎縣公安局購置辦公家具發票問題,經有關國稅部門鑒定,認為70.01萬元的發票是假發票,是銷售方開具發票時的問題,望奎縣公安局並不知情,責任在銷售方。目前銷售方已作糾正,並開據真實有效的發票送給望奎縣公安局。
關於望奎縣公安局違規采購問題,調查組認定,縣公安局在采購辦公家具過程中,未按政府采購程序填報政府采購計劃申報表,未實行政府集中采購。下一步,有關責任人將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