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29日訊 記者從28日召開的哈市打擊非法運營專項行動協調會上獲悉,哈市將於12月1日起開展打擊治理非法營運專項行動,屆時哈市將設15個行政執法區域,重點取締殘疾人代步車、港田車從事非法營運活動,並在海關街、松花江街、春申街、鐵路街、建築街等非法營運高發區域設立禁停標志。
據了解,下月起,哈市將禁止未取得合法手續及擅自改裝的殘疾人代步車、兩輪摩托車、港田車、電動三輪車上路行駛。除執行公務的特種摩托車、注冊登記地為哈市主城區的藍牌照輕便摩托車外,任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和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准的電動兩輪車不准在三環路(不含三環)以內道路上行駛。殘疾人代步車、港田車、電動三輪車禁止懸掛『殘聯』、『代步』、『出租』等字樣的棚燈或者其他標識,禁止安裝出租車計價器、空駛標識、對講系統等設備。
為保證此次專項行動的順利進行,哈市還劃定15個執法區域。同時,在海關街、松花江街、春申街、鐵路街、建築街等非法營運高發區域設立禁停標志,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並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民發現有從事非法營運的車輛,可撥打84299110或84612345舉報,查證屬實的依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據了解,為取締利用殘疾人代步車非法營運,哈市通過設立殘疾人報刊亭、停車場等方式引導殘疾人自主擇業,並對有出租車駕駛能力、有意願繼續從事營運的殘疾人進行集中培訓。今後,凡出現利用殘疾人代步車從事非法營運的情況,哈市將堅決取締。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