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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高考失利發泄郁悶盜竊殺人 警方抓凶25年後真相大白
2013-12-06 08:32:42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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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6日訊 11月27日,哈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破獲了一起25年前的入室盜竊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李輝被抓獲時如釋重負:“逃亡的日子天天都是噩夢,終於可以睡個安穩覺了。”12月4日,記者走進平房區看守所,聽李輝講述了盜竊殺人滅口以及他潛逃25年的經歷。

  李輝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1984年母親去世之後,父親的性格變得與以往不同,加之工作繁忙,很少與李輝溝通,漸漸地,李輝和父親的關系也日益疏遠。李輝從小有個夢想,就是高考後上警校,畢業後當警察。為了上警校,李輝一直堅持鍛煉,十分愛運動,尤其喜歡踢足球,那時的他是個開朗外向的人,學習成績也很優秀。

犯罪嫌疑人李輝

  1988年的夏天,對李輝來說,是人生的重大轉折。由於高考時發揮失常,一向成績優異的李輝與他的夢想擦肩而過。在家人的不斷勸說下,李輝最終同意報考了一個他並不喜歡的師范專業。

  發泄郁悶入室盜竊殺人滅口

  李輝因沒考上理想的專業,情緒十分低落。同時,父親的不理解、不關心讓李輝倍感失落。李輝告訴記者:“那時候,就想盡快脫離我的家庭,但手頭沒有錢。於是,我產生了想要盜竊的念頭,也是想找個情緒發泄的出口吧。”

  1988年8月5日晚,李輝從家裡拿了一把電工刀和一把小鐵錘來到自家樓下閑逛。23時許,就在他准備回家時,發現他家1樓住戶的窗戶沒關,“我那時候挺瘦的,身手也挺好,抱著試試的心態,我就從窗戶鑽了進去。”李輝進去之後,在客廳沒有發現值錢的物品。李輝說,他知道屋裡肯定有人,但是出於好奇,他從客廳爬向臥室,就在他剛推開臥室門的時候,女主人徐淑晴被聲音驚醒。李輝見狀上前對著她的胸部刺了一刀,受傷的徐淑晴掙紮著將燈打開,而此刻男主人魏松也已經清醒,並高聲求救,李輝怕被他倆認出來,於是用隨身攜帶的鐵錘對著魏松夫婦猛擊數下,二人暈倒後,李輝先是用手掐住二人的脖子。他又在臥室內找到一條皮帶,分兩頭勒在二人的脖子上。見二人沒了呼吸,李輝先後找到了幾本集郵冊和一個存折。“當時我很害怕,翻完東西之後,隨手用一塊布胡亂擦了擦,然後帶著作案工具逃跑了。”兩天後,李輝見警方並沒有懷疑他,於是拿著盜竊來的存折在某銀行取走了1600元,為掩人耳目,他事先戴了墨鏡進行偽裝。

  四處打工老婆跟我受了不少苦

  “那時也有警察到我家走訪,因為我是個學生,並沒有引起懷疑,過了不久我就去雙城上學了。”李輝說,這件事他一直沒跟任何人說過,大專畢業後,經家人的安排,李輝進入了某公司工作,經過李輝的不懈努力,在23歲時,他已經是個科長了。後來,李輝與單位領導發生矛盾,辭職了。

李輝從窗戶鑽進被害人家裡

  之後的生活,李輝過得並不好。“從單位辭職之後,生活並沒有之前預想的好,我四處打工,那時我已經結婚了,沒有自己的房子,有時候每年都要搬家,我妻子也跟我受了不少苦。”李輝說,這25年來在他的腦海裡經常會閃現出那殘忍的一幕,“有時候做夢也能夢到當年的情形,突然就驚醒了。偶爾聽到窗外有警車響,我也害怕是來抓我的,看見警察我都繞著走。”說到這些話的時候,李輝自嘲地笑笑。

  警方抓凶

  25年後真相大白

  1998年,“8·5”案件專案組成立。根據對犯罪嫌疑人的刻畫,專案組將20歲到50歲的男性公民作為走訪調查對象,民警分成若乾組深入工廠、街道、村屯工作。當時集中在指揮部的回饋信息堆積如山,被分裝在十幾條麻袋裡,而犯罪嫌疑人卻蹤跡皆無。

25年前李輝取款時的單據

  今年6月份,通過對案件分析,哈市南崗區一個叫李輝的人進入偵查員視線。經調查發現,李輝是從平房區搬到南崗區的,並且與當年的被害人魏松夫婦居住在同一單元。

  偵查員通過當年的卷宗分析,如果是李輝作案,那麼當年只有17歲的他可能會有一名同案犯,能在一起實施一起凶案,而且還能隱藏25年不暴露。通過查檔案、查學籍,偵查員查遍了李輝家省內外的親屬關系,初中、高中時期的同學,然而幾個月過去了,還沒有查出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11月15日,專案組成員再次對案件進行進行研討,進一步核對李輝相關信息並且最終獲取了李輝的作案證據,同時對他的行蹤進行嚴密監控。11月27日7時許,李輝出門時被偵查員抓獲。經過20多分鍾的審訊,李輝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對他盜竊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記者與犯罪嫌疑人面對面

  采訪中,李輝告訴記者,自從上了大專之後,就很少回平房了。但是,25年前的事卻一直壓在他的心底,不曾被他遺忘。直到今天,他心中對當年被害的鄰居充滿了愧疚,談到妻子和孩子時,李輝也幾度哽咽。直到被抓時,他的家人還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記者:起初,你只是想盜竊,為什麼將鄰居殺害?

  李輝:我想他們應該認識我吧,有時候能遇見,當時他們醒了之後我就慌了,就怕被認出來,所以就想殺人滅口。

  記者:作案之後,怎麼沒逃跑呢?

  李輝:當時警察挨家排查時,也去過我家,但是沒有證據,我就有種僥幸心理。

  記者:這25年來,想過要投案自首嗎?

  李輝:沒想過……我心裡也很不安,可能還抱著僥幸心理吧。

  記者:覺得對得起家人嗎?

  李輝:我最對不起的就是我的妻子和孩子,他們都是無辜的。我妻子跟著我也沒享過什麼福,最困難的那幾年,我們每年都搬家。我兒子今年18歲了,在他上初中的時候也很叛逆,沈迷於網絡,我最害怕的是他重走我的老路。(文中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均為化名)

  圖片均由哈市公安局平房分局提供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