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哈市經濟適用房資格開始復核 申報人信息將聯網比對
2013-12-18 07:53:0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楊建平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2月18日訊 昨天,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一年一度的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復核開始了。此次復審過程中,哈市抬高了經濟適用房准入門檻,申請人需填報家裡是否有車、有企業,是否有商鋪,經過網上信息比對,不合格者將被清退出經濟適用房保障資格。

  作為一項滿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住房保障制度,長期以來哈市一直對經濟適用房申請人群資質有著嚴格的准入審定。但是,社會上仍有個別人鑽空子,弄虛作假,以辦假戶口、假房證,或者隱瞞虛報實際收入等不當手段,騙取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參加搖號分房。直接導致開著寶馬、坐著奔馳的人也住進了經濟適用房,而真正需要保障的無房戶、家庭收入低買不起房子的家庭得不到保障。

  市住房局相關人士介紹,今年經濟適用住房的復核將更加嚴格,居民填報復核表時,除了要如實填報戶口所在地、家庭成員收入情況、有無房產,還特別增加了家庭中其他財產性信息的申報,如有無車輛、是否開辦企業、是否有商鋪等情況,並附加『承諾書』。目的就是要把過去不符合規定的渾水摸魚者擋在門檻之外。

  昨天上午,記者在南崗花園街道辦事處看到,工作人員正緊張地接待申報人員,為了讓轄區內去年具有經濟適用房資格的居民不錯過復核時限,繁榮街社區挨個給每家每戶打電話通知。據工作人員透露,今年的復核收口緊了,復核表報到區再報到市裡,市裡10餘個部門聯網信息匯總,只要點擊申報人姓名,其家庭房產、財產以及醫保、公積金繳存情況一目了然。以後申請經濟適用房,再想蒙混過關不可能了。

  經濟適用住房申報條件

  按照《哈爾濱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每年申請經適房的家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標准;無房或者現住房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即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6平方米);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政策,以及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