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8日訊 12月17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大慶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參照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比例,我市調整因工負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標准。
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6級的因工負傷人員待遇將逐級增加,最高級別傷殘人員每月津貼將增加270元。
傷殘津貼:調整後每月至少得1400元
記者了解到,凡2012年12月31日前,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6級的因工負傷人員,傷殘津貼將按不同級別逐級增加。
每月分別增加270元、260元、250元、240元、220元和210元。
據工作人員介紹,此次調整後,按照我省逐步縮小同級別工傷人員待遇差距的要求,這1至6級的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相應標准每月分別不低於2000元、1900元、1800元、1700元、1500元和1400元。
護理費:按3個檔次的標准執行
此次調整,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也將隨之調整。
據了解,凡2012年12月31日前,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部分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和完全護理依賴的工傷人員,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4662元的30%、40%和50%三個檔次調整生活護理費標准。
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8元
記者了解到,對2012年12月31日前符合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人員進行待遇調整。
其中,工亡職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8元,其他供養親屬每月增加9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月在以上標准的基礎上再加20元。
據工作人員介紹,今年1月1日至今上調的待遇將一次性補發。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政策調整,補發的傷殘津貼人群不包括退休工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