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4日訊 旅客退房前,上了趟廁所,不料坐便應聲開裂,傷了他的臀部。礙於面子,旅客沒好意思告訴前臺的服務員,結果鬧出了一場誤會,還驚動了警方。
1月22日,筆者對此事進行了了解。
坐壞坐便賓館要求賠償
1月21日清晨,旅客王先生拖著疲憊的身體,走出大慶火車站的出站口,就近來到附近的“客運賓館”臨時休息。
開完房間後,王先生簡單地收拾了一下,便上床休息,旅途的勞累使得他很快就睡著了。
幾個小時後,王先生醒了過來,拿出手機看了一下時間,打算收拾一下東西後退房離開。
睡眼惺忪的王先生來到衛生間,剛坐在坐便上,便被突如其來的“?嚓”聲嚇得一驚。他起身回頭一看,原來整個橢圓形坐便一側裂開了口子,坐便變成了兩半。
與此同時,王先生發現屁股被坐便夾出了一道紅印兒,有點兒疼。
收拾完東西後,王先生去退房,並未將這一情況告知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查房時發現坐便被損壞,遂將此情況報告給賓館負責人。
賓館負責人得知此事後,稱王先生損壞了賓館內的物品,需要賠償50元錢。
事情僵持下來,王先生越想心裡越憋屈,實在不情願賠錢給賓館,於是便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方介入雙方冰釋前嫌
會戰公安分局社區一隊的黃曉明隊長和孫洪祥副隊長接警後,立即帶領民警劉德生趕往事發現場。
了解情況時,民警得知,雙方是因為有些誤會沒說清楚,纔導致了矛盾的發生。
原來,當時王先生礙於面子,不好意思將臀部被夾出紅印兒的事情告訴工作人員。
當賓館負責人得知這一情況後,十分愧疚地說:“王先生,我們事先真不知道您因此還受了傷。如果知道的話,我們還得給您看看傷勢如何呢,怎麼可能讓您掏錢賠償呢,原來是誤會一場。”
聽到賓館負責人的話,王先生也特別感動,主動提出要給賓館賠償。賓館負責人堅持不要王先生的賠償,並邀請王先生以後再來光臨,王先生隨後滿意地離開了。
律師說法賓館應承擔侵權責任
針對此事,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大慶分所的秦蘭主任說,旅客在賓館內住宿,因為使用賓館提供的馬桶而受傷,這種情況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賓館應當提供安全的設備供旅客使用,如果因為賓館提供的馬桶質量不合格造成了旅客的身體損害,那麼賓館應當承擔旅客因受傷而產生的費用。
如果賓館認為是旅客自己造成的,那麼賓館應當承擔舉證責任。賓館內馬桶碎裂的損失,要看馬桶碎裂的原因,如果是馬桶的質量不合格,那麼只能由賓館向馬桶的生產廠家主張賠償;如果賓館認為是旅客造成的碎裂,那麼賓館應當舉證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