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9日訊 2013年,哈市全年累計發放小額擔保貸款10231萬元,直接和間接帶動1.5萬餘人實現就業再就業。
2013年,全市相關部門把小額貸款擔保工作重點放在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多、創業能力強,但缺乏資金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和集中商業區批量貸款的擔保工作上,為經營效益好、信用度高、發展前景好的42戶小企業提供7230萬元小額貸款擔保。
我市積極支持實施“富民強縣”戰略,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力度,全年對59名符合“巴木通方”區域合作發展規劃及小額擔保貸款要求的種植養殖人員,提供468萬元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充分發揮小額擔保貸款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撬動作用。以服務創業人員為本,重新修訂完善小額貸款擔保工作規程、服務手冊。同時,健全貸後管理機制,制定《小額擔保貸款貸後管理暫行辦法》。
小額擔保貸款當年到期5090萬元,回收5062萬元,貸款回收率為99.5%,實現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安全、優質運行。
【新聞鏈接】
小額擔保貸款最高可貸200萬元
創業人員自主創業或合伙興辦企業,如以“有限責任公司”名義登記注冊的也視同個人自主創業。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從事個體經營的創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指組織起來創辦的企業中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達到70%以上)的,可給予人均10萬元以下,額度最高不超過7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對當年新招用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不足上述比例的,按照實際吸納人員每人10萬元計算,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