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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兩個月請辭仍少開1個月工資 57歲女刷碗工遭欠薪
2014-03-13 09:59:02 來源:東北網-齊齊哈爾日報 作者:馬靜
東北網3月13日訊 『自己身子骨還算硬朗,為了補貼家用,退休後就出去打工了,但沒想到給人打工又苦又累不說,還被拖欠工資。』今年57歲的傅永傑氣憤地說。
原來,自去年10月份開始,傅阿姨就在家附近的火鍋店當刷碗工,春節前夕傅阿姨由於身體不適就向火鍋店經理請辭,但經理以請不到人為由沒讓其離職,最近傅阿姨與店內服務員發生口角便辭職了,而火鍋店老板卻拖欠其1個多月近2000元的工資。
3月11日9時,記者陪同傅阿姨來到了其打工地點,龍南街上某火鍋店內,當時店內剛剛開門,並沒有什麼客人,服務員告訴記者,火鍋店經理有事並未上班。隨後傅阿姨撥通了火鍋店經理電話,當傅阿姨問起為何自己提前兩個多月請辭還被拖欠工資時,經理說:『不管你提前幾個月告知要辭職,店裡沒請到人,就不能讓你隨便走,現在你因為和服務員發生口角而辭職,是你自己要離職的,哪個飯店都不會給你開工資。』
傅阿姨也曾找過火鍋店老板協商,但老板說此事交給店內經理全權負責。傅阿姨告訴記者,自己並未與火鍋店老板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從事刷碗工,工作期間基本都站著,而且趕上節假日,火鍋店的生意好,每天要刷上百只碗,乾了幾個月實在是乾不動了。現在傅阿姨希望火鍋店能盡快將拖欠自己的辛苦錢付清。
記者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工人員簽訂勞動用人合同,用人單位不得以請不到人為由拒絕勞工人員離職,拖欠其應得的工資更是我國法律所不允許的。勞工人員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討要工資。
責任編輯:張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