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8日訊 題:全省青年文明號“優環境、助發展”系列報道之十三:伊春帶嶺區法院民事庭“訴訟綠色通道”服務民生
記者 楊禹
32位農民工一起跪在法官面前,激動的熱淚盈眶,“感謝你們、感謝好法官,要不是你們的傾力相助,別說回家過年,就連吃飯都是一個大問題啦……”2013年春節前,32名農民工狀告遼寧省某吊裝公司,索要拖欠工資款回家過年,累計金額近18萬元。針對此案的實際情況,帶嶺區法院民事庭迅速啟動“訴訟綠色通道”,與被告公司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系,經過連續4天的艱苦調解,達成支付協議。
伊春市帶嶺區法院民事庭切實發揮民商事審判工作服務民生、促進發展的職能作用,不斷豐富審判工作內涵、拓寬審判工作渠道、延伸審判服務觸角,以“三項工程”發力於全區和諧穩定,為林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保障。

企業送給法院送來錦旗,以示感謝。
在開展“優環境、助發展”活動和“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中,帶嶺區法院民事庭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切實提昇服務本領,築牢服務根基。
2012年,帶嶺局紅光林場發生了一起財產賠償案,被告所飼養的6頭奶牛將原告玉米地損毀,原告一年的辛勞付諸東流,雙方爭執不下,訴之法庭。為妥善化解鄰裡矛盾,法官驅車30多公裡到現場開庭審理此案,從法律的角度、道德倫理的養成等方面做出了細致入微的調解,甚至辦案人員要替被告出錢賠償原告,使雙方當事人及在場旁聽群眾非常感動,一場鄰裡糾紛就在司法的人文關懷和法官的親情感召中無聲無息的化解了。此外,還開闢了庭外庭,“炕頭法庭”、“家庭法庭”、“田間地頭法庭”、“山場作業現場法庭”等法律實踐的主戰場。3年來共深入社區、山場、農村、家庭辦案180餘起,累計行程1萬多公裡,為群眾節省差旅費、餐飲費等各項訴訟成本7.5萬元以上,深受人民群眾好評。

深入田間做調解工作。
“棚改”工程是帶嶺區的重點建設項目,為解決實施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帶嶺區法院民事庭組成“司法服務工作組”,就土地征用、搬遷、安置、補償等及時提供諮詢和建議,並積極參與有關糾紛協商、調解,確保項目依法、有序、高效推進。工作中,還摘錄了與征地拆遷有關的法律條文印刷成小冊子,無償發放給拆遷戶,使市民知法、懂法、守法。針對50餘個拆遷難戶,全庭人員放棄了節假日休息時間分別深入各家各戶中,詳細了解需求,細致宣講法律,耐心做思想工作,最後全部達成拆遷協議,確保了“棚改”工程順利破土動工。在此期間,開展“征遷工作司法服務”專項活動6次,提出合理化建設19項,協調解決相關糾紛120餘人次,化解潛在的上訪隱患5起。

深入學校開展法制教育。
為鈍化矛盾,解決糾紛,讓當事人親身體驗到法官解決糾紛的熱心和誠心,帶嶺區法院民事庭創造性地運用“熟、理、情、德、防、活、了”七字法開展調解工作。“熟”就是全面了解調處糾紛的基本情況,熟悉調解對象產生糾紛的原因和“癥結”;“理”就是以理服人、依法斷案,確保調解工作的嚴肅性、法律的權威性和調解的公正性;“情”字就是以“情”感人,依“情”調解,靠“勤”拉近,即“腿勤、手勤、嘴勤”,拉近與當事人的距離;“德”字就是以德為先,將心比心,貼近群眾的心,贏得信任和支持;“防”字就是把握“調訪結合、以防為主”的原則,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活”字就是運用“村頭”、“地頭”、“街頭”、“炕頭”舉措,活化調解方式;“了”字就是以調解程序化、規范化和人性化為標准,力求做到調解案件不反復重調。這一做法在伊春市法院系統得到逐步推廣。
結合“優環境、助發展”活動的開展,組織審判人員深入鄉村、社區、學校、企業,林場進行走訪,進行面對面指導,並在學校開辦了“知法跟我學”課堂;在農村開辦了“以案說法”等講壇;在山場和企事業單位開辦了“誠實守信道德講堂”;在社區開辦了“尊老愛幼法律實踐”等法制講堂板塊,累計義務授課260餘課時、輔導學員2萬多人次,使轄區連續3年實現了無“兩勞兩放”人員重新犯罪、無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兩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