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報6月21日訊 視力、聽力及智力殘疾的孩子,都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省屬高校在招生時,不得拒絕錄取符合政策的殘疾考生。近日,我省制定關於貫徹落實特殊教育提昇計劃實施意見,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更公平地接受各種教育。
我省要求從學前教育階段開始,對入學殘疾兒童實行網絡實名登記,動態監測殘疾兒童各階段教育狀況,並做好就學安置工作。
我省將擴大隨班就讀教育規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優先考慮采取隨班就讀方式,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盡可能在普通學校安排。各縣(市、區)至少將指定兩所辦學條件較好、學區人口相對集中的義務教育學校作為隨班就讀定點學校。
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對象要以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為主。除招收視力、聽力和智力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外,要創造條件招收腦癱等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對於殘疾程度嚴重至無法到學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學校要積極開展送教上門服務。
省屬普通高校要依據有關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錄取標准的殘疾考生,不得拒絕招收。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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