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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出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放開落戶限制
2014-06-21 10:21:58 來源:生活報  作者:於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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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6月21日訊 20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給予政策補貼,離校未就業大學生實行實名制就業服務,規定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和公示期不少於7天等,力爭實現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創業比例都有所提高。

  多舉措鼓勵基層就業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挖掘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領域、社會組織的就業潛力,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要重點圍繞“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引導高校畢業生投身現代農業。

  完善高校畢業生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激勵機制,對到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纔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高校畢業生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免予外語和計算機考試。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通過免費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促進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就業創業。

  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考試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退役後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小微企業招用享政策補貼

  通知中指出,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15%)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對小型微型企業新錄用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與企業簽訂1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對培訓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按照職業培訓補貼標准給予企業100%的職業培訓補貼。

  開網店可享小額擔保貸款

  設立重點面向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對支持創業早期企業的投資,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創業投資企業相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各地要深入推動政校聯合服務大學生創業,在各高校建立大學生創業指導站,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推動高校普及創業教育,並納入學分管理。要加強大學所在地社區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平臺與高校的大學生創業指導站銜接配合,幫助在校大學生在政府相關部門辦理創業所需的各項手續,落實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對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為未就業大學生提供就業服務

  要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信息數據庫,全面實行實名制就業服務。教育部門和各高校要將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實名信息及時提供給人社部門。人社部門要進行跟蹤服務,要盡可能地聯系到每一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摸清就業需求,至少為每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一次電話訪問、一次職業指導、一次崗位推薦、一次就業見習或一次職業培訓機會,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年底前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准備活動中。

  靈活就業按“4555人員”標准補貼

  通知還要求,各部門要做好2014年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的求職補貼要在離校前全部發放到位,同時要將殘疾高校畢業生納入享受求職補貼對象范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在公共就業人纔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當地“4555人員”補貼標准,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彩虹工程,將零就業、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家庭,農村貧困戶及殘疾等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對象實施重點幫扶,全年至少安置2000人就業。

  放開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進一步放開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各類用人單位(含機關、企事業單位)招錄、聘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原則上不得將戶籍作為限制條件。省內各城市要放開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簡化手續。應屆高校畢業生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辦理落戶手續;非應屆高校畢業生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

  國有企業(包括中省直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要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發布,報名時間不少於7天;對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明確監督渠道,公示期不少於7天。各市(地)、縣(市、區)公共就業人纔服務機構要免費為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自主創業及回生源地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保管檔案。自2014年起,辦理非應屆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手續,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手續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檔案的必備材料。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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