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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擴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范圍
2014-07-01 13:44:31 來源:佳木斯日報  作者:盧暢 韓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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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1日訊 記者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方便參保職工就醫購藥,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使用效率,完善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政策,充分發揮個人賬戶保障作用,我市從即日起擴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范圍。

  個人賬戶資金支付范圍包括以下5項:1、職工本人或家屬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的掛號費(普診、急診)、檢查費、診治費、藥費、藥事服務費等醫療相關費用。2、職工本人或家屬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進行的健康體檢、中醫及民族醫療類、物理治療及康復、醫療整形、牙齒防治、牙齒矯正、種植牙、鑲牙、口腔頜面檢查治療、眼科驗光、視力矯正、配鏡、疫苗接種發生的費用。3、職工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醫療費用的個人承擔部分,以及門診慢性病的個人自付部分。4、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以下藥品、醫療用品的費用: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外的“國藥准字號”藥品以及中藥飲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生產、進口的保健品、醫療器械,如體溫計、血壓計等;衛生管理部門批准生產、進口的消殺類產品,如消毒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等;計生用品。5、職工家屬因疾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職工本人持相關手續,可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支取個人賬戶資金。

  對於已辦理異地安置手續的退休人員,醫保經辦機構每年一次將其個人賬戶餘額支付給本人,以便退休人員自主購藥和看病。參保人員死亡或注銷個人賬戶的,其個人賬戶餘額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為便於個人賬戶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於支付上述范圍的醫療費用,不得用於購買生活用品、食品等非醫療保健商品。此外,非本人持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或購買醫療保健用品時,金額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提供購買者的身份證件,定點零售藥店核實並做好登記。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