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7日訊 (張洛凡 記者姜海濤) 16日,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廢止40件政府規章,並向市人大提交廢止5件地方性法規的議案,為深化改革清除制度障礙,促進改革提速。
243件現行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全部“體檢”
據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介紹,從2013年7月開始,哈市組織開展法規規章評估清理工作,對243件實施滿一年以上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逐一進行評估清理,旨在清理不適應、不符合改革發展實際需要的規定。
評估清理工作采取了部門自清、群眾參與和專家評估三結合的方式。為保證專家評估的中立性和專業性,專家評估由法制辦組織並提供經費,受聘專家獨立發表意見近1500條。
哈市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決定廢止的40件政府規章和建議人大廢止的5件地方性法規,主要分為三種情況,一是與新的上位法相抵觸,二是被新出臺的法律法規規章替代,三是內容已不符合當前實際需要。
該負責人解釋說,40件規章的集中廢止是全市法規規章評估清理工作的第二批成果。首批成果主要配合全部取消自設行政審批事項工作,對4件政府規章和12件地方性法規進行打包修改。下步還將根據改革需要,及時推出新的清理成果。
20年以上“高齡”規章廢止率達83.3%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制定越早的規章越容易出現上述情況。納入本次清理范圍的243件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中,有11件政府規章和1件地方性法規實施時間已滿20年。經過清理,有9件政府規章廢止,1件地方性法規決定建議市人大廢止,佔總數的比例達83.3%。
在本次集中廢止的40件政府規章中,實施時間滿10年的有32件,佔80%;實施時間滿15年的有21件,佔52.5%;實施時間滿20年的有9件,佔22.5%。
15件事關民生的“過時”規定被廢止
據統計,事關民生的政府規章在本批廢止目錄中比例最高,共有15件,佔37.5%。從內容上看,涉及到社會保障、福利待遇、權益保障以及教育、住房、食品衛生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項。
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介紹,為最大限度釋放社會活力,激發改革創新動力,清理工作把事關民生事項的“過時”規定作為重頭戲。
資料顯示,1993年制定的《哈爾濱市企業職工病假待遇的規定》,與人社部現行的相關文件不一致,但由於政府規章的法律效力更高,企業執行面臨兩難困境。規章廢止以後,企業可執行人社部的相關政策文件,等於為企業清除了法律障礙,企業、職工實現“雙贏”。
監督權力的制度更強調“管用”
2009年制定的《哈爾濱市規范行政權力規定》本次也被廢止,其理由是操作性不強,已被《哈爾濱市行政問責規定》、《哈爾濱市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規定》所替代。類似這樣“不管用”的規章,本次共廢止7件。
哈市政府法制辦介紹,2012年以來,哈爾濱市在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方面,先後制定了《哈爾濱市行政問責規定》、《哈爾濱市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規定》和《哈爾濱市行政執法人員六項禁令》,並監督指導行政機關建立了一系列配套的制度措施。從實踐看,已涵蓋了這7件規章涉及的事項,且實施效果很明顯,再保留這些規章已沒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