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報8月20日訊 『我家窗口都是竄上來的蒸汽,滿屋包子味……』2樓的張女士在法庭上挺生氣,由於自家樓下是一間經營包子的早餐店,每天被蒸汽困擾的張女士把樓下店老板吳某告上法庭。近日,經南崗區法院調解,早餐店老板安上了排氣管,並賠給張女士一千元錢。法官提醒您,生活中相鄰關系被妨礙,市民也可以索賠。
張女士是南崗某居民樓2樓的老住戶,這些年來樓下的門市店從小倉買到修鞋店沒少換主人,今年3月末,樓下改成了賣包子的早餐店。1樓裝修時張女士沒注意,早餐店開張後,張女士感覺出了問題。由於店裡主營包子、饅頭等面食,自家2樓臥室窗口正對著1樓的大蒸鍋的方向,每天家裡都充斥著蒸包子的味道,窗外飄著濃密的蒸汽,一開窗子蒸汽就往屋裡灌。
為此,張女士找到早餐店老板吳某,要求其想辦法解決,吳某不以為然,覺得安裝排氣管要再另花錢,兩人因為這事還鬧紅了臉。張女士無奈之下把樓下的鄰居吳某告上法庭,想通過法律手段討個說法。
法官對兩人的糾紛進行了調解,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所以,對1樓的吳某給2樓的張女士造成的妨礙,張女士有權索賠,吳某也有義務改變蒸包子排熱氣的現狀。
最終,經法院調解,吳某表示願意安裝排氣管,保證排氣管不佔用張女士家外牆,並一次性賠償張女士損失一千元。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律師說法
生活中有許多此類糾紛,比如在樓道裡擺放自家物品,影響環境和居民通行;樓上漏水泡了樓下,樓上不配合維修等。相鄰的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相鄰部分時發生的權利義務糾紛,遭受損失的都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