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報11月4日訊 “尋人啟事:李小明,男,2歲;失蹤日期:2014年11月1日下午2點左右,失蹤地點:長春市工農大路歐亞商場門前……願意賣掉房子給予酬金30萬元,聯系電話:1322367XXXX”。昨天,許多市民一上微信朋友圈就看到這條尋人啟事,第一反應就是點擊轉發。一市民揭發該啟事為假消息,警方提醒市民警惕朋友圈裡的尋人啟事。
“騙子明顯要利用人們的善良達到其他目的!各位朋友,聰明點中不?不要給他人造成困惑、恐懼!”哈爾濱紅十字藍天救援隊隊長趙鴻亮昨天一早也在朋友圈裡不停轉發與這條尋人啟事相關的信息,但他是在告訴大家這是條假消息,不要盲目轉發。下面是他核實後發布的消息:“我的親們,你們呼呼轉發這個信息,就沒有一個人去核實嗎?1322367XXXX是一個山東晉城的手機號碼,打過去是關機的狀態,查找該手機號的微信對應的是一個名為大連信息網的名字,而發布這條消息的是另一個叫長春信息網的微信號碼。經哈爾濱藍天救援隊致電0431—110,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接到一個叫李小明的孩子的走失報案記錄。親們核實一下就那麼難嗎?打個電話就那麼難嗎?”
在微信圈裡發這樣虛假信息的人目的何在?記者向“平安哈爾濱”諮詢,警方表示,這則尋人啟事的確缺少許多關鍵信息,真正的尋人啟事會有一些地址、姓名、所尋人著裝特征等一系列關鍵的信息。在警方以往處理的案件中,就出現過發布人想惡搞誰,就將誰的手機號編成尋人的聯系方式的情況;還有一些號碼是國外或聲訊臺上進行自動吸費的一種方式。虛假尋人信息之所以被廣泛轉發,就是利用了人們的愛心,以及一些似是而非的尋人內容,小區名、學校名、商場名放在任何一個城市都會有人相信。所以當市民在收到類似信息時,要仔細鑒別,不要盲目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