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報11月4日訊 市民劉先生:我現在的戶口是哈爾濱的,我想把父母的戶口也遷到哈市。我父母是上世紀70年代結的婚,結婚證找不到了,需要補辦。我家的戶籍所在地在巴彥,但我母親的戶口在綏化。我父親在桃山工作,所以戶口在桃山。請問,我父母應該去哪補辦結婚證?
百姓熱線見習記者王慕禪: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答復,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件,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劉先生的父母可以去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巴彥縣民政局,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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