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1月11日訊 產業項目建設是撬動龍江加快發展的“總開關”,但大項目審批環節多、時間長,是企業普遍反映的突出問題。省發改委作為全省經濟體制改革的牽頭部門,主動“削權”,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
“削權”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去年8月,在承接國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基礎上,省發改委對自身審批權限進行全面梳理,特別是對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三類固定資產投資管理事項進行細化分解,共梳理出137項子項。本著最大限度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許可、最大限度縮小投資項目審批范圍的原則,省發改委提出對這137個子項取消14項,下放市(地)或縣(市、區)審批91項,只保留屬於國家明確規定由省級政府審批或者跨地區等不適宜交由地方審批、核准的6項政府投資審批項目和26項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投資核准項目的調整意見,報請省政府同意後在全省率先出臺了《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提高審批效率的實施意見(試行)》。
在主動“削權”基礎上,省發改委積極配合省編辦做好省級行政審批事項調整工作。在今年4月30日公布的《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暫停實施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中,省發改委暫停實施和取消了“省級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核准”、“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認定”、“城市(鎮)熱電聯產規劃審批”、“企業投資國家規劃礦區內生產能力300萬噸/年以下和其餘一般煤炭開發項目礦區總體規劃審批”等4項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目前,省發改委只保留“權限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權限內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含電廠)認定”、“限額以下國家鼓勵發展的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6項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和“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認定(初審)”1項省級初審和國家委托項目。
“放權”全力壓縮審批流程
在減少審批事項,為市場“放權松綁”的同時,省發改委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和要件,對納入國家及省各類專項建設規劃的政府投資類項目,取消審批項目建議書,直接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對節能評估(審查)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實行一次會議、一次論證、一次聯審;將各地向省發改委報送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的資金申請報告附件縮減到3項,提昇了審批效率。今年2月,省發改委又從減少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要件和環節入手,報請省政府同意後印發了《關於取消部分投資項目行政審批環節和前置條件的通知》,並在官方網站上全文對外發布,取消了項目“路條”審批、項目招標方案核准、核准類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以及各級發展改革部門組織的核准類項目竣工驗收環節4項審批環節,並取消了企業投資煤炭類項目等6大類項目共38項前置條件,為地方政府和企業減輕了工作壓力。
同時,針對我省今年以來經濟增速回落的情況,省發改委研究提出了項目審批和核准時除需提供土地、環評、規劃等前置要件其餘全部變更為後置、審批類投資項目在初步設計批准總概算後資金撥付前不再進行重復評估、對省內項目評估收費標准重新核定前按原收費標准下調50%和加快專項資金撥付進度等便利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的措施,這些措施已經納入到我省近期出臺的65條促進經濟穩增長措施中。
“監管”確保簡政放權到位
為使簡政放權取得實效,確保下放到位,省發改委重點抓好制度規范、後續監管和審批創新等方面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堅持“多取消、審一次、真備案”的原則,他們研究制定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黑龍江省2014年本)》,對目錄中保留的固定資產投資核准事項,進一步明確核准項目范圍、設定依據、核准程序、核准時限及核准部門,對於目錄之外的項目一律不再核准,堅決杜絕隨意私設門檻、私設附加條件等現象發生。
為優化我省發展環境,省發改委梳理提出了我省以及北京市(部分)具有評估諮詢資格單位名單,公布我省注冊的諮詢單位25家、北京市注冊的諮詢單位136家。今後,需要進行評估的項目單位,可根據名單自行選擇評估中介機構。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省發改委根據國家和我省項目審批和核准的法律規章規定,制定了審批、核准文件格式文本。同時,按照省政府簡化行政審批、實現“真備案”的要求,省發改委代省政府起草形成了《關於進一步簡化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手續的通知》。省發改委還設立了項目審批諮詢服務投訴室,開展項目審批服務諮詢,對項目受理條件、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辦理部門、辦理流程及時限、申請方式等提供指導和服務,並接受有關項目單位的投訴監督,切實提高服務基層、服務項目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