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2日訊 (記者 陳顯春) 醫療糾紛產生後,由於缺乏有效的調解處理機制,往往是醫患雙方直接面對,使“醫鬧”現象層出不窮,嚴重影響了醫療機構的正常診療活動,也給患者家屬帶來沈重的經濟負擔。8月13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乾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強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立法保障的責任保險發展模式,把與公眾利益關系密切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醫療意外、實習安全、校園安全等領域作為責任保險發展重點。七臺河市政府大膽探索,讓第三方調解機制介入醫患糾紛,同時,引入醫療責任保險機制進行賠償。此舉,既保護了患者的合法權益,也提高了醫療機構化解風險的能力,使“醫鬧”這一長期困擾醫療機構的現象得到緩解。
醫療機構之殤如何破解
“醫鬧”可謂醫療機構之殤。對此,七臺河市人民醫院負責醫療責任化解工作的副院長孟憲文深有感觸,“大醫院接收的患者多,承擔的醫療風險也就越大,我工作的大部分時間都在處理糾紛,有時一個月都處理不完一起。”
七臺河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楊靜也受此困惑,她說:“發生醫療糾紛後,我要先到現場,往往是向患者家屬講清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程序怎麼走等等,但不被患者家屬認可和信任,使矛盾不易化解。”
一時間,處理醫療糾紛,幾乎成了所有醫療機構要面對的棘手問題。2010年1月,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隨後,七臺河市政府根據《意見》要求,由該市衛生局等有關部門探索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並大膽引入商業保險機構參與這一機制建設。
第三方調解與商業保險模式同行
2010年4月,七臺河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正式成立,由該市衛生局、司法局、信訪局、公安局等部門及平安財產保險公司共同參與。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下設醫療調解辦公室(簡稱醫調辦)負責日常調解工作。
據醫調辦主任鄭金鳳介紹,當醫療糾紛發生後,醫療機構第一時間向市醫調辦報告,醫調辦工作人員及時介入,引導醫患雙方到醫調辦進行調解,同時向保險公司通報出險情況,邀請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共同參與調解,這種三方參與調解的模式得到了各方的共同認可,使涉醫訴訟案件大幅度下降。
鄭金鳳退休前為七臺河市衛生局黨委副書記,在處理醫患糾紛方面經驗豐富。她介紹說,2013年5月1日,某醫院發生一起醫患糾紛,當時患者家屬情緒十分激動,並向醫院提出200萬的賠償要求,不賠償就組織人員鬧醫院。醫調辦介入後,先是穩定住了患者家屬的情緒,然後組織家屬、醫院、平安財險、專家、律師等一起開會商討,最終,賠償患者家屬30萬元。
“患者有了訴說的渠道,就不再鬧,不再上訪,化解了醫患矛盾,解決了實際問題。”鄭金鳳說。
醫患糾紛發生後,焦點問題是如何賠償。七臺河市平安財產保險分公司經理鄭建偉介紹說,引入醫療責任保險機制對於增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醫療風險防范意識,提高化解醫療風險的能力,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立醫療糾紛調解機制後,醫療責任保險理賠時效不斷提高。該公司為各類醫療機構理賠建立綠色通道,專人負責,簡化手續。凡是經市醫調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的,由醫療機構先行賠償患者。醫療機構把保險理賠所需資料提供後3日內,我公司將賠款支付到醫療機構賬戶內。”鄭建偉說,“截止目前,我公司每年為各參保醫療機構提供近千萬元的保險金額保障,年賠付金額150餘萬元。”
據統計,七臺河市醫調辦從成立至今已累計接待調解醫療糾紛案件148件,結案率達98%。
醫療責任險延展至村醫群體
據了解,平安財險針針對客戶要求,設計個性化需求承保方案,經過幾年穩步發展,目前,七臺河市一級以上公立醫院已基本實現醫療責任保險全覆蓋。從2013年開始,該公司又把業務延伸至鄉村診所。目前,已承保300多家個體診所和鄉村診所。
七臺河市勃利縣衛生局局長杜天佑介紹說,醫改實施後,該縣鄉村醫生實行藥品“零加價”,因村醫收入銳減,在承擔醫療風險的能力也減弱。影響了村醫看病的積極性,怕出事,承擔不起。經過和平安財產保險公司溝通,為該縣145名村醫全部承保醫療責任保險。“有保險公司做後盾,村醫心裡有底了。”
據鄭建偉介紹,勃利縣村醫每人繳納500元保費,由該縣財政承擔400元,村醫個人交100元。一次事故最高賠償20萬元。
“村醫在基層承擔大量基礎衛生工作,面臨很大風險,目前,僅勃利縣給予財政支持,如果各級財政都能給予適當支持,將極大提昇村醫參保積極性。”鄭建偉說。
據了解,平安財險在村醫中實行的醫療責任保險為我國首創,七臺河模式值得借鑒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