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減輕企業負擔,又一惠民新政實施
小微企業3年內免征殘保金
一年可為4000多家小微企業減負千萬元
東北網1月13日訊 好消息!小微企業3年內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了。1月7日,記者在市殘聯獲悉,該政策已從1月1日起正式執行。
按照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民辦非企業等用工單位每年要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如果沒有安置或者少安置,就要繳納殘保金,用於殘疾人的培訓、就業、治療和康復。
“安排殘疾人就業或繳納殘保金,是單位的社會責任。”市殘聯副理事長侯本新說,單位需要按照不低於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若不能按比例安排,差額人數就要繳納殘保金。
今年,為了減輕小微企業經營負擔,我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自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征殘保金。但須符合兩個條件,首先是自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第二個是就業人數在20人以下(含20人)。
這個政策意味著,2013年1月1日後注冊的企業,現在都在2015年殘保金免征范圍內。如果企業是2015年注冊登記的,其免征期限是到2018年。
如果按照20人以下這個規模計算,我市符合政策的企業僅市區就達到4000家以上,保守地說,按照每家平均需繳納殘保金2000多元計算,一年能為小微企業減負千萬元左右。
責任編輯:呂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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