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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42歲男子偽造國企經理身份辦卡惡意透支10萬元
2015-01-15 08:48:04 來源:生活報  作者:顧威娜 孫海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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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月15訊 近日,記者從哈市各區級人民檢察院獲悉,2014年受理的信用卡詐騙案呈逐年上昇趨勢。據南崗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刑法》一百九十六條規定,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屬於惡意透支,這種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持卡人將根據情節不同受到3年及以上的刑事處罰。在該院2014年受理的千餘件刑事案件中,涉嫌信用卡詐騙類的約為200餘件,這還不算正在報批階段的100餘件同類案件。此外,道裡、香坊兩區級人民檢察院,也都是佔二成左右比例。分析案例可見,銀行業務員急於完成任務,降低信用卡申請基本要求,對信用卡申請人的審核松懈等,是導致此現象的原因。

  此外,還有一批專業從事虛假身份買賣、惡意透支信用卡的詐騙團伙出現。這說明與信用卡使用犯罪相關的涉嫌妨礙信用卡管理、買賣合同詐騙等衍生案件已經形成整體犯罪鏈條,應盡早重視、處理。隨後,檢察院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了一起典型案例。

  案例

  男子偽造身份證明透支信用卡10萬元

  哈市42歲男子李某,在道外區用三輪車“拉腳”。2013年6月,經過一個朋友介紹,李某得知有一批服裝和茶葉,正在尋找銷路。李某覺得這批貨很有賺頭,但要先期墊付貨款。眼看上大學的兒子正需要學費,李某決定賭一把,他在某銀行申請了一張信用卡。當時,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只要有收入證明,就可以透支10萬元。兩天後,李某收到了信用卡激活卡,並到自助取款機處取出了1.5萬元。這些錢,李某分別用來給孩子上學和給母親看病。

  第一次無障礙透支後,李某覺得很“爽”,想到一個月後要還錢,李某便找朋友辦了一張虛假的大型國企經理身份證明,以及每月近萬元的收入證明。他拿著證明,要求將信用卡額度提昇至10萬元。業務員沒多看,拿出一沓文件讓李某簽字。李某簽完後,就從卡上透支了10萬元,批發了一部分服裝和茶葉。卻沒想到,因為貨物質量有問題,李某只賣出一小部分,就再也無人訂貨了。

  到了2014年9月,還有3萬多元欠款沒還且被多次催繳的李某,無奈換了手機,希望以拖的方式逃避。2014年12月,李某在蹬三輪時被民警抓獲。得知自己涉嫌信用卡詐騙,連本帶利尚欠銀行5萬多元時,李某驚詫不已。

  檢察官說案:為了緩刑,李某在被批捕前就及時還清了欠款。在南崗檢察院受理的信用卡詐騙案中,90%的嫌疑人在被警方抓捕前,不知道拖欠信用卡可能負刑責。在我國信用保障體系不健全的背景下,有部分市民抱著僥幸心理不還錢,不過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時,能夠像催繳時一樣嚴格地審理辦卡人信息,也許就不會有這麼多案件;此外,銀行有義務告知辦卡人,透支不還的後果,但一般辦卡人不會仔細查看這些名目繁雜的文件。因此,一些急需用錢的中低層收入者,往往會成為信用卡詐騙案件的嫌疑人。

責任編輯: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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