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鶴崗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沙家慶同志為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陳金玖同志為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史洪生同志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姜道遠同志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孟祥全同志為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姚雲同志為市財政局局長。
決定免去:
陳金玖同志的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職務;
史洪生同志的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孟祥全同志的市水務局局長職務;
杜廣成同志的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
任命:
林洪彬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孫樹華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林煜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二庭庭長、審判員;
李德厚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
任重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庭長;
安力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庭長、審判員;
李蔚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徐海斌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高琳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楊巍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楊白羽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李雅賢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責任編輯:呂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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