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0日訊 牡丹江市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全面放開牡丹江市區的落戶限制、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3月19日,記者從牡丹江市公安局了解到,牡丹江市戶籍制度改革再度“破冰”,一系列新舉措相繼出臺。
今年起,牡丹江市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全市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人口信息系統中戶口性質一欄裡原來設置的“農業”和“非農業”項目將統一更改為“居民戶口”。全面放開牡丹江市區的落戶限制,在牡丹江市區合法穩定就業(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有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1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岳父母)等,可以在牡丹江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同時,明確遷往農村的戶口遷移,城鄉統一戶口登記後,居民戶口由城市遷往農村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辦理“非轉農”手續:農村從事農業生產,不在城市生活,在農村有承包土地及合法固定住房的,經村民委員會討論同意,憑村委會介紹信、村民代表大會記錄。
市公安局戶政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勞動合同應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發並備案的制式合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依據為黑龍江省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據,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房屋,須雙方簽訂半年以上租賃合同,租住時間以租賃合同及民警調查為准。落戶牡丹江市區的可到所在地公安分局戶籍部門申報,落戶外(縣)市的可到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因戶口性質改變而換發戶口簿的,換發時本著自願的原則,不強行要求換發新的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