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日訊 (記者 白林鶴 馬冀) 4月1日,我省新修訂的《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實施首日,哈市有5名“中國式過馬路”行人被處罰。

新道交條例實施首日被交警警告處理的第一名闖紅燈市民。東北網記者 白林鶴 攝
《條例》規定,行人不遵守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翻越護欄、不走人行橫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以警告或二十元罰款。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認識到違法行為,自願從事法制宣傳等法制工作十至三十分鍾的應當免於處罰。拒不執行處罰的違法行為人的交通違法信息應記錄其誠信檔案。
4月1日10時許,記者來到哈市道裡區西十二道街與尚志大街交口,此時路口紅燈亮起,車流開始緩慢移動,一名推著自行車的老人在車流中闖紅燈穿行,待其走到路邊,執勤民警張鵬對老人違法過街行為實施警告教育,老人經過教育後主動站道邊勸導行人不要違法過街。

新道交條例實施首日被交警警告處理的第一名闖紅燈市民。東北網記者 白林鶴 攝
10時20分,兩名年輕人一起闖紅燈過街,當記者提醒二人違反了交通條例時,二人表示“有事著急,實在不好意思”。隨後,經過交警教育,倆人站在街邊開始從事勸導行人文明過街的法制宣傳。
記者在近30分鍾的時間內看到,哈市道裡區尚志大街與西十二道街交口處,交警一共處罰了5名違法過街行人。5名闖燈行人經過交警的警告都能夠主動認錯,並承擔法制宣傳工作。

闖紅燈被警告處理的第一名市民接受處罰,協助維持交通秩序。東北網記者 白林鶴 攝

新道交條例實施首日交警勸阻市民不要闖紅燈。東北網記者 白林鶴 攝

新道交條例實施首日被交警警告處理的闖紅燈市民。東北網記者 白林鶴 攝

闖紅燈市民接受處罰,自願上街維持交通秩序。東北網記者 白林鶴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