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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擾民證明"怎麼證明? 疑難"雜癥"困煞社區主任
2015-04-10 07:06:29 來源:生活報  作者:楊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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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4月10日訊 在住宅樓內也可以開店了,這本是鼓勵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紅利,但是居民區內開店卻需要開具“不擾民證明”,這可難壞了社區主任,開了證明無法保證不擾民,不開又被指故意刁難。近日,哈市不少社區主任向記者反映了他們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開“證”困擾。“不擾民證明”怎麼證明?

  開不擾民證明居民鬧上社區

  在道裡區一社區,一名工作人員非常無奈地告訴記者,現在一聽有人來開“不擾民證明”,他們的頭就幾個大。

  該工作人員說,“去年一小區一樓的業戶找到社區,稱他想開家飯店,需要社區給開‘不擾民證明’,社區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要求,先後找到與該戶居民相鄰的3家住戶,在征得三家的同意後,給該戶居民開具了‘不擾民證明’,結果在飯店開起來後,樓上居民投訴該飯店的油煙擾民,在得知社區曾經為該飯店出具了‘不擾民證明’後,幾次找到社區來鬧,認為我們不應該開這個證明,還懷疑社區是不是收了好處故意給飯店‘放水’,但飯店都開起來了,我們也無權讓飯店關門,這事兒弄得我們社區很為難。之後,我們就自行為‘不擾民證明’設了一道門檻,再有來開‘不擾民證明’的,我們要求辦事人提供全樓半數以上居民的簽字同意。”

  不開證明辦事人三番五次來鬧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擾民證明”不僅困擾老城區的社區,新城區的社區也存在這個問題,多個社區負責人在提到“不擾民證明”時均表示“很頭疼”。

  道裡區群力新區一處高檔小區的社區主任告訴記者:“‘不擾民證明’是社區最難以證明的,因為這個證明是一個開店前的證明,我們怎麼能夠證明這個店真的開了以後不擾民?這個證明讓辦事人與社區的矛盾日益尖銳。”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哈市近兩年來新建的高檔小區都是封閉式管理,小區內都不允許經商,但有很多業主要求將自己的住宅注冊為公司住址,並表示肯定不會擾民。對此,群力新區兩個入住率較高的社區負責人對此十分為難:“不給辦事人開證明,辦事人就三番五次的來找,還有的跟我們吵吵,說我們刁難。可我怎麼知道辦事人只是注冊而已?要是以後把公司搬了進來,居民來質問我們當初把關不嚴,影響小區的安全時該怎麼辦?”

  “不擾民證明”怎麼開應細化

  在采訪中,一些社區的工作人員均表示,社區無法界定業主日後是否會擾民,而且社區沒有執法權,無權對擾民的飯店、小企業進行處罰整改,“不擾民證明”就不應該由社區來開,這樣只會增加社區與居民和辦事人之間的矛盾。如果證明一定要社區來開,那麼應該對開具證明的條件、擾民後由哪些部門進行整改處罰等進行細化並形成條例進行公示,這樣社區對符合條件的給出具證明,不符合條件的直接拒絕,避免辦事人、居民與社區之間產生糾紛。

責任編輯: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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