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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對於罪行嚴重的人販子應該判處死刑
2015-06-18 09:21:40 來源:新華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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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朋友圈突然被廣大網友刷屏:『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相關話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烈爭議,大量網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臺表態支持一律死刑,法學界、社會學界則多從專業角度提出反對意見。事實上,拐賣婦女兒童情節嚴重的罪犯被判死刑,在我國不是沒有先例;至於『是否該一律判死刑』,則成為爭論的焦點所在。

  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表示,對罪行嚴重的人販子應當判處死刑,否則不足以震懾此類犯罪。就此話題,陳士渠在接受《廣州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拐賣兒童罪的起刑點就是5年,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並不是說當前我國對人販子的處罰不夠嚴厲,實際上,這些年國家對拐賣兒童的人販子一直都是從重處罰。自己提出這個建議的初衷就是,今後在處罰罪行嚴重的人販子時應多使用死刑。(2015年3月4日《廣州日報》記者肖歡歡)

  有網友們對人販子判處死刑會刺激人販子鋌而走險、威脅到被拐兒童的安全,陳士渠表示,人販子拐賣兒童的初衷是為了經濟利益,而不是威脅其生命安全,所以這一點不用擔心。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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