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30日訊(記者 雷蕾)自2014年7月,哈爾濱市法院“轉變執行作風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截至到2015年6月30日,市法院共清理積案16122件,執結標的23.03億元,其中涉民生案件執結912件,執結金額3044.92萬元。這是記者從市法院今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新聞發布會現場。
哈爾濱市法院今天還通報了通河縣某出租車公司拒不賠付交通肇事賠償金這起典型案件,據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程如心介紹,通河縣某出租車公司是在有財產的情況下,隱匿轉移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給申請執行人的基本生活帶來嚴重困難,使申請人身心受損,而且嚴重破壞法律權威,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必須依法予以打擊。
2012年3月,王某某駕駛夏利轎車(車內乘坐四人)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二人重傷。隨後王某某被呼蘭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種經濟損失共計80萬餘元,附帶民事訴訟被告通河縣某出租車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生效後,申請人付某某等6人於2013年3月向呼蘭法院申請執行。呼蘭法院立案執行後,查明,被執行人王某某本人正在監獄服刑,執行法院將王所有的出租車及相關手續拍賣七萬五千元,分配給申請人,王某某無其它可供執行財產。被執行人通河縣某出租車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案件發生後,為逃避法定義務,原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將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原法定代表人的岳父,其岳父年逾七十且患有心髒病,無法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法官了解到,該案的申請人,尤其是申請人付某某,不但在車禍中失去親人,而且本人受重傷,因缺少後續治療資金,腿部鋼板始終未能做二次手術拆除。付某某已賣掉家裡的住房,臨時租住在車庫裡,生活十分艱難。
呼蘭法院依法做出決定,將通河某出租車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予以信用懲戒。同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多方調查,查明該出租車公司系虛假注冊,注冊資產不存在,但公司共有160臺運營車輛,每年收取管理費,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據此,呼蘭區法院於2015年1月13日將該四起案件同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現案件正在偵查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