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4日訊 在哈爾濱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2日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調整哈爾濱市中等學校招生加分政策意見》並報省教育廳備案同意的基礎上,哈爾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於2015年7月8日制定印發了《哈爾濱市2015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哈招委會字【2015】9號),規定對新出臺的政策進行宣傳,對中招各環節工作進行了規定並指導中招工作全過程。
一是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相關規定,經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決定,哈市的省重點高中配額生比例在一定時期內不做調整,即保持省重點高中配額生佔統招生60%的比例不變。
二是考慮到雙城撤市變區掛牌在2015年5月8日,在此之前哈爾濱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已於2015年4月份全面啟動,為有利於工作的統籌與銜接,雙城區教育局報請雙城區政府同意,向哈爾濱市招委會提出雙城區2015年繼續執行原有中招政策的書面請示,得到哈爾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批准,雙城區2015年繼續執行原有中招政策。
三是招生計劃、招生范圍的調整
1、取消擇校生招生計劃,2014年省重點高中擇校生計劃649人、市重點高中擇校生計劃711人列入統招生(含配額)計劃。
2、省重點高中計劃同比2014年增加140人。其中哈一中道外校區增加40人,哈九中松北校區增加100人。
市重點高中招生計劃同比2014年減少80人。其中哈爾濱市第十四中學減少70人,哈爾濱市第一二二中學校減少110人,哈爾濱市朝鮮族第一中學減少10人,哈爾濱市第十中學增加110人。
3、哈九中、省實驗中學、哈爾濱市第七十三中學國際班面向市內八區(不含雙城區)招生。其中哈九中國際班招收100名考生,省實驗中學國際班招收150名考生,哈爾濱市第七十三中學招收70名考生。上述三個學校國際班招生首次列入中考志願相應批次單設志願。
四是考生志願填報實行考後出分填報方式,考生報考高中填報志願共分9次,第一次:省重點高中第一批次學校統招志願的填報;第二次:省重點高中第一批次學校配額志願的填報、哈九中國際班、省實驗中學國際班志願的填報;第三次:省重點高中第一批次學校二次配額志願的填報;第四次:省重點高中第二批次學校及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爾濱市田家炳高級實驗中學)、哈一二二中、呼蘭一中統招志願的填報;第五次:省重點高中第二批次學校配額志願的填報;第六次:省重點高中第二批次學校二次配額志願的填報;第七次:市重點高中統招[不含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爾濱市田家炳高級實驗中學)、哈一二二中]志願的填報;第八次:市重點高中配額志願的填報;哈七十三中(哈爾濱市田家炳高級中學)國際班志願的填報;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市屬普通中專(不含衛生、師范類學校)和技工學校志願的填報;第九次:市重點高中二次配額志願的填報。
在中考志願填報工作期間,各區將派專人到所轄各初中學校進行監督,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延遲志願填報時間。各區存儲考生志願信息的計算機專機專用,由3人分段設置密碼進行管理,在保密情況下分別輸入到掃描開啟程序,各區中招辦收取、錄入考生志願卡工作期間,市招考辦將派專人到各區中招辦進行監督。
嚴格考生志願數據的保密管理,凡涉及考生志願的信息,一律不得擅自對外泄漏。凡有在各工作崗位不盡職盡責的、私自泄露考生志願信息的、對考生志願代填代涂的、審查考生志願填報資格弄虛作假的、擅自提前或延後志願填報時間的等違紀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建議當事人隸屬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追究其相關領導責任。
五是哈爾濱市中招加分政策依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和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指導意見》(黑教基一[2015]17號)文件精神,在廣泛調研、征求意見基礎上,對哈爾濱市現行的中招加分政策進行了調整與完善,形成了《關於調整哈爾濱市中等學校招生加分政策意見》,此意見經哈爾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並原則同意後,報請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報省教育廳備案後向社會公布實施。
今年哈市中招加分政策已經於7月4日在哈爾濱市教育行政網進行了公示,公布實施的哈市中招加分政策,除保留和完善烈士(非軍人)子女、軍人子女、八少民族子女、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加分政策外,其它地方性加分政策均已取消。
對公布實施的加分政策,已經在市內八區(不含雙城區,下同)各初中學校對每名中考學生進行了宣傳。考生於7月6日至7月8日到加分政策資格認定責任單位和部門開具相關證明,初中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審核工作組,對申請加分的考生資格認定證明和其他佐證材料逐一審核無誤後,上報學校所在區中招辦對考生的證明材料進行集體交叉審核無誤後,擬加分考生名單自7月9日至7月15日在考生就讀學校及學校所在區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各區中招辦將申請加分的考生資格認定證明和其他佐證材料報市招考辦進行集體交叉審核無誤後,哈市招考辦將於7月17日至7月23日對市內八區符合中考加分政策考生擬加分考生名單在教育行政網和媒體進行公示。在公示期內,對弄虛作假、騙取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出具虛假加分證明、證書、證件、相關材料及違規審核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究其責任,需要行政問責的移交相關行政部門進行行政問責,對有違紀違法情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法調查處理。對軍人違紀的,按軍法處置。
六是藝體特長生招生政策的調整
1、招生數量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計劃單列,不佔招生學校統招招生計劃。
2、各重點高中招收藝體特長生項目以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審批的藝術、體育項目為准。
3、省重點高中組織測試時,須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二處、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校外教育辦公室和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派人到場監督。市重點高中組織測試時,須由區教育局派相關科室人員到場監督。
4、擬招收藝體特長生名單確定後,招生學校要在顯著位置(公示板等)和本校網站對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擬招錄藝體特長生名單予以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內容須含考生姓名、性別、畢業學校、參加省教育廳或市教育局組織的何種比賽及比賽獲得的名次或獎別、參加本校測試的成績及在本次測試獲得的名次等。
5、招生學校將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錄藝體特長生匯總名冊、藝體特長生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上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後,由哈市教育局局長主持召開有主管招生工作的副局長、主管體育藝術工作的副局長和紀檢監察處、基礎教育二處、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校外教育辦公室、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聯席會議,對各校上報擬招錄的藝體特長生進行審批。
經市教育局聯席會議審批後的擬招錄藝體特長生名單呈報主管副市長。
6、經市教育局聯席會議審批確定的擬招錄藝體特長生,在重點高中各批次錄取時,錄取分數線為所報重點高中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延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