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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城區青嶺鄉鄉長被指使用過期公章執法
2015-07-30 15:49:01 來源:生活報  作者:時繼凱 李威兵 黃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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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7月30日訊 准備在哈市雙城區青嶺滿族鄉投資開發樓盤,邊跑手續邊蓋了兩個工地安全門和一處彩鋼房宿捨,可讓投資人王先生沒想到的是,他等來的竟是青嶺滿族鄉鄉長送來的冒用雙城區規劃局的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和責令拆除通知書。在接到王先生的投訴後,記者29日陪同王先生到當地了解情況,當地鄉政府對此事的解釋是“規劃局的文書就放在我們這,需要用時就拿一張填上,當天去的人員是規劃局的下屬部門”,而雙城區規劃局卻給出截然相反的答復,該局並未下達過這兩張通知書,也沒有執法人員到現場。

  29日,記者來到雙城區青嶺滿族鄉見到王先生,他告訴記者,自己是農民企業家,在哈市周邊有幾處他開發的樓盤。今年5月,他經考察在雙城區青嶺滿族鄉看好了一塊地,擬建設四棟住宅樓。當地鄉政府以引資項目的名義,向雙城區請示,5月18日得到雙城區政府的批復,表示要雙城區各部門負責單位予以支持辦理手續。之後,王先生一直在四處奔走,邊跑手續邊籌建開工,並且,王先生也交給鄉政府165萬元的保證金,用以保證回遷妥善安置。

  今年5月,王先生在空地上搭建了一個彩鋼房展示廳和兩個工地用的安全門,展示廳打算先用作建設人員的宿捨。6月18日,青嶺鄉鄉長帶著一行5人來到工程項目部,拿出了《雙城市城鄉規劃局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和《雙城市城鄉規劃局責令拆除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拆除剛建好的安全門與展示廳。當時王先生不在現場,其他工作人員打電話告訴王先生說鄉政府來拆工地了,已經下了通知書,不知道該怎麼辦。王先生覺得這事有點奇怪,便告訴工作人員拒絕接收通知書,並在次日立即趕回青嶺鄉處理此事。

  “看到通知書後,我就先讓工人停工了。因為手續未辦完,就建起了展示廳是我不對。但我常年搞開發,跟規劃局的業務往來比較頻繁,再仔細一看通知書,就覺得公章不對,比正常的要小一圈。”王先生立即聯系到雙城區城鄉規劃局,打聽是否開出過責令停工及拆除的通知書,規劃局的答復是根本就不知道這事。“我懷疑有人用假公章,就報了警。”王先生說。

  29日,記者隨同王先生帶著兩張通知書來到青嶺滿族鄉政府,劉鄉長對此事做出了解釋。劉鄉長說,確實是他帶領一行人到施工現場下達的兩張通知書。因為當時開會通知,事發時段哈市有強對流天氣,考慮到王先生建的展示廳和安全門沒有手續,存在安全隱患,為防止發生意外事故,便於6月18日帶人到現場對其下達了兩張通知書。

  對於王先生懷疑公章是假的,劉鄉長說,通知書上的公章並非私刻,是規劃局當年使用的公章,經公安鑒定為過期公章,從2012年開始該公章就不再用了,他們拿到通知書時上面就已經蓋好了公章,只要有該類執法,便讓村鎮建設辦公室拿一張、寫上字,帶到被通知單位。針對帶有雙城城鄉規劃局字樣的通知書的來源,劉鄉長表示,該通知書是青嶺鄉村鎮建設辦公室在幾年前從規劃局領取的,建設辦公室與規劃局是隸屬關系,上下級單位。因為從規劃局取得的這些執法通知書一直沒用完,所以就延用到了現在。

  對於通知書上的送達人一欄寫著,鄉政府、鄉建辦公室以及雙城規劃局。劉鄉長表示,當日確實沒有規劃局執法人員隨鄉政府人員共同執法。劉鄉長說:“我們當時這樣做,事後覺得確實是有一點瑕疵,但我們是為了防止事故發生提前消除隱患。”

  那麼,青嶺鄉村鎮建設辦公室和雙城區規劃局到底是不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呢?雙城區規劃局執法大隊的一名宋姓工作人員做出了解答。他告訴記者,該局與鄉建設辦公室並無關系,更不是所謂的隸屬關系。另外,該局並未下達過這兩張通知書,也沒有執法人員到現場。

  將王先生拿出的通知書和該局的正規通知書進行了對比後,這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王先生所持通知書的版本他未見過,與該局目前用的不是一個版本,公章也明顯不同,可以確定,並非該局出具的通知書。而且,該局在執法中,明確要求文書在送達人一欄必須寫上執法人員名字。王先生的通知書上,送達人明顯不符合規定。

  “作為引資項目,我十分希望能夠把這裡建設好,165萬的保證金也交給了鄉政府。手續未辦完就開建是我不對,責令我停工、拆除違建也是對的,可是冒用規劃局通知書和公章的做法讓我不能理解。”王先生說。

責任編輯: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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