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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1522名『老賴』被限制高消費後主動還錢
2015-07-30 18:14:18 來源:東北網  作者:周秘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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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30日訊 (實習記者 周秘 記者 雷蕾) 7月30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召開新聞發布會,並公布2015年度十大拒執案例。

  據介紹,自2014年11月份全省各級法院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各級法院集中移送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線索160件170人,已經對其中11起案件的11名被執行人判處刑罰;集中移送涉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線索29件29人,已經對其中8起案件的8名被執行人判處刑罰。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700件2832人。

  除采取刑事制裁手段和司法拘留措施以外,全省各級法院還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限制購買機票、軟臥等限制高消費懲戒措施。截至2015年6月10日,全省各級法院通過媒體向全社會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30462人次,有1522名被執行人因各方面受到限制而主動到執行法院履行法律義務。

  據悉,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全省法院共執結各類執行案件39674件,同比上昇8.9個百分點;執行到位金額91.65億元,同比上昇25.5個百分點。

  另據悉,十大拒執案例分別為:被執行人畢長德惡意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後,拒不履行給付義務,且舉家外出,導致判決無法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執行人李明有錢購置小轎車,卻逃避履行法律義務,導致判決無法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案外人布佔峰以與被執行人有協議為由,非法處置人民法院查封的財產,被判處罰金1萬元;被執行人李平拒不履行判決,擅自變賣已被司法機關扣押的財產,構成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被執行人於邱陽拒不執行判決,轉移財產抗拒執行,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現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被執行人張廣擅自變賣已被法院查封的財產,拒不履行法律義務,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該案正在依法審理中;被執行人劉宏偉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在執行過程中態度蠻橫,致使申請執行人在法院門前下跪、打橫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人民法院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被執行人劉岩

  拒不履行調解協議後,人民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迫於信用懲戒措施的強大壓力,其主動履行義務,申請人撤回執行申請;被執行人王顏孝拒不執行生效調解書並逃匿,致使案件無法執行,在公安機關對其采取查找、控制措施後,其迫於壓力主動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張海拒不執行生效判決並逃匿,經法院多次查找,仍不知去向,經法院做其妻思想工作,代其履行義務。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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