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哈爾濱8月20日電 近日,黑龍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對修改後的《黑龍江省規范行政執法條例(草案)》進行審議。該草案規定,縣級以上領導乾部不得要求行政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處理案件,實行領導乾部乾預行政執法活動責任制。
該草案對領導乾部違法違規乾預行政執法活動的行為給出具體規范,縣級以上領導乾部不得要求行政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處理案件。領導乾部違法違規乾預行政執法時,執法人員應當全面、如實記錄,領導乾部不得實施打擊報復。實行領導乾部乾預行政執法活動責任制,領導乾部違法違規,執法人員和當事人應及時向監察機關報告,嚴重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草案修改稿還規定了行政執法和監督人員的資格制度,行政執法人員經過考試合格,取得行政執法證件後,纔可從事執法活動;行政執法監督人員也需要通過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取得行政執法監督證件後,纔可從事執法監督工作。行政執法機關聘用的勞動合同制人員、勞務派遣人員、臨時借調人員等無行政執法資格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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