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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濕地放生動物罰5000元 開墾填埋濕地每平方米罰10元
2015-08-21 14:41:01 來源:生活報 作者:於海霞
生活報8月21日訊 我省是濕地資源大省,沼澤濕地面積佔全國沼澤濕地的五分之一。在18日召開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黑龍江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提請本次會議審議。這標志著佔全省土地面積11.8%的濕地將得到全面保護。
條例草案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濕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綜合評價考核體系,濕地保護和管理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濕地生態紅線制度。縣級以上政府應當科學劃定並嚴守濕地生態紅線,維持濕地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建立濕地保護補償制度。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定期開展的濕地資源調查結果,擬定全省濕地名錄,報省政府批准後公布。
11種破壞濕地行為將被處罰,開墾、填埋、傾倒垃圾、擅自改變濕地用途的,按照破壞濕地面積處以每平方米10元罰款。擅自引進外來物種或者放生動物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實際損失處以三倍罰款。此外,擅自排放或者抽采濕地水資源,開礦、挖砂、取土,砍伐林木、采挖泥炭等都將受到處罰。
條例草案規定,每年的六月為濕地保護宣傳月,六月十日為黑龍江濕地日。
責任編輯: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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