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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調整中省直企事業單位工傷保險費率 7類行業工傷保險費按50%收取
2015-11-03 11:15:19 來源:生活報 作者:於海霞
生活報11月3日訊 2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對中省直企事業單位工傷保險費率進行調整。本次費率調整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規定,即“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准費率劃分為一類至八類。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在基准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在基准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結合我省實際,此次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同時依據目前中省直企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基金結餘情況,調整和降低中省直企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參保繳費費率。
通知要求,中省直企事業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在國家規定的基准費率基礎上降低兩個費率檔次(一類行業除外),即中省直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基准費率的50%費率檔次進行繳費,最大限度減輕參保單位負擔。降低費率後,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收支等情況,每一至三年確定參保單位所屬行業費率檔次浮動標准。對符合浮動條件的參保單位,每次可上下浮動一檔或兩檔。各中省直企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具體執行費率,由省醫保局依據上述政策予以確定,費率浮動的具體辦法,要征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
責任編輯:遲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