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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網絡傳謠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網上『發聲』需三思
2015-11-13 09:08:42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劉繼濱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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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11月13日訊 因為在網絡上多次發布虛假恐怖信息、制造恐慌,我省警方聯合韓國警方將境外傳謠者李某某在韓國抓獲並押解回哈爾濱,目前李某某已被審查起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後,等待李某某的將是刑法的制裁。

  紅色通緝令

  跨國打擊網絡傳謠者

  2014年6月17日,哈爾濱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民警在網上巡查中發現,有一名叫“脫脫粉木耳”的人在百度貼吧——哈爾濱吧發帖稱:“哈爾濱機場有炸彈”。兩小時後,民警又發現一名叫“東北大嫖客4”的人在百度貼吧——哈爾濱吧發帖稱:“哈爾濱火車站有炸彈”,隨後該人陸續發布9條此類恐怖信息,稱:“哈爾濱機場高速封道”、“哈爾濱機場封停”、“中央大街著火,房子燒塌”、“松雷著火、房子燒塌”等。為確保安全,哈爾濱警方動用近千名警力對哈爾濱市的機場、火車站等相關地點開展了近三個小時的安全檢查,對乘客、行人進行安全疏散,排查了28個可疑爆炸物,最終確認上述信息均為虛假恐怖信息,期間造成4趟列車晚點,近8000名旅客滯留。

  經查,發布虛假恐怖信息的賬號登陸所在地為韓國,還先後在百度貼吧發布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和石家莊機場和火車站有炸彈等類似虛假恐怖信息。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叫李某某,男,朝鮮族,1979年生,大慶市人,於2014年4月赴韓國。鑒於案情重大,危害嚴重,2014年6月24日,經公安部批准,對該人進行上網通緝抓捕,並協調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

  5月31日,我省警方趕赴韓國,將李某某押解回國,並組織開展審訊工作。經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於2014年4月從大慶去韓國投奔母親尋找工作,因為工作辛苦,不會韓語,生活十分枯燥,平時的娛樂方式僅有喝酒和在網上發帖。2014年6月至今年1月期間,多次在網上肆意編造發布了各種虛假恐怖信息,來吸引網民的關注,尋求精神刺激,自認為其身處境外,國內的公安機關不會查到他,更不會抓到他。直到今年3月,其發現護照被注銷,纔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觸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涉嫌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審查起訴。


 

  盲目轉發

  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今年以來,微博、微信、論壇等網絡社交平臺上的虛假信息屢見不鮮,其中不乏一些“恐怖信息”、“虛假廣告”的內容,甚至還有人利用“貧困求捐款”、“幫忙找孩子”等看似傳遞正能量的信息四處傳播,伺機詐騙。然而,不知情的網民跟風、盲目轉發則會擴大虛假信息的傳播,觸犯法律。

  8月14日,蘭西縣一網名為“麻城大小伙”的網民在百度貼吧蘭西吧發布了一條信息:“據說現在天津爆炸死亡人數已經超過1300人,有一個小區的人無一幸免!消防武警官兵400餘人在爆炸中犧牲!”等不實信息。這一信息被不明真相的網民瀏覽並且跟帖,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蘭西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立即對該網民進行查證,並將發帖人於某傳喚至公安機關。在證據面前,於某對自己發布虛假信息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於某因散布謠言、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天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9月25日,一條“俄羅斯27只黑熊跑到我省北安趙光農場境內傷人”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內被傳開。10月15日,同樣的信息又在遜克農場當地居民的微信朋友圈被傳開,一時間引起了當地市民的恐慌。經過偵查,北安農墾公安局網安大隊將兩名在網上散布謠言的李某和張某抓獲,因二人的行為已嚴重影響了社會秩序,警方分別對二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據辦案民警介紹,網絡是一個公共平臺,網民在傳播時因對內容的真實性不加斟酌,使得信息失真成了一種趨勢,誤導民眾,引燃負面情緒,影響人們對一些事件的分析判斷。在這個人人都是“廣播員”的時代,部分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那些思想激進、對社會有抵觸情緒的網民起哄,很容易引發社會震蕩、危害公共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轉載加工虛假信息也有可能觸犯法律。

  網絡推手

  傳謠牟利將獲刑

  8月29日9時許,牡丹江農墾公安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網名為“文爺911”的新浪微博在網上發布了一條信息稱,“黑龍江省虎林市八五八農場前段時間抓獲了四名恐怖分子,最近又有十幾名恐怖分子來到這裡准備報復,現在整個農場的人民都非常恐慌……”這一消息發表後,引起少數網民轉發。9月1日,網名為“烏蘇裡特產”的微博賬號,加工了此微博信息後,再次傳播該虛假信息,警方先後將郭某、李某二人抓獲,均被依法處以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既然網絡傳謠已構成犯罪,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鋌而走險,在網上制造、傳播謠言?省公安廳網安總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首先,傳謠者是為了非法牟利,達到個人目的。當前網絡推手已經成為一股潛藏在網絡信息化時代的不穩定因素,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或制造熱點事件,詆毀污蔑等手段組織炒紅他人或者詆毀他人從中牟取非法利益,也有通過非法刪帖的手段收取大量黑錢,在利益的引導下,越來越多的人想通過制造、傳播網絡謠言“發家致富”,甚至形成了專業的組織專門制造“網絡謠言”,從中牟取非法利益,從而滋生犯罪,誤入歧途。

  另外,有些傳謠者是為了影響政府部門公信力,破壞社會穩定。縱觀網上曝光的造謠傳謠事件,大多離不開“官”、“富”、“商”三字。利用了部分網民仇官、仇富、仇商的心態,失去了理性判斷,進而以謠傳謠。

  我省公安機關在偵查中發現,有的謠言是在一定事實依據基礎上再加工,在網絡上的欺騙性和傳播力更強,甚至一些新型網絡謠言打著“闢謠”旗號出現,成為“謠中謠”。針對這一現象,1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定,對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民抵制

  大家共同舉報造謠者

  面對花樣翻新的網絡謠言,公安機關發現,網絡傳謠大部分都圍繞著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和疾病養生這三大死亡焦慮主題;其次,謠言喜歡用“100%”、“第一”等誇大性詞語,並配大量圖片來喚起人們的恐懼情緒;最後,其消息源往往專業性不強,且與所述主題相關性差。

  警方提醒,面對網絡謠言,市民首先要理性面對。現在的微博、微信上信息更新很快,我們要抱著理性的態度去面對,不能頭腦發熱,感覺寫得很不錯,就相信了。一定要理性面對,客觀分析。其次,網民要有自己的思考。當看到某個信息時,應該懷著辯證的態度來看,不能因為轉發的人多了就認為是真的,也許存在很多的水軍在轉發,市民可以先上網搜搜有關的信息。如果市民不知信息是不是謠言,就不要去轉發,否則就有可能觸犯法律。另外,面對網上的言論,市民無法辨別是不是謠言的,可尋求警方幫助,或者向警方舉報一些涉嫌造謠的信息。

  近年來,很多危害社會穩定的謠言都是通過互聯網傳播出來的。以前,人們總是忽視傳播者的責任,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造謠者和傳播者都列為約束的對象,這將更好地淨化互聯網環境,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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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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