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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行動計劃
2015-11-30 14:05:29 來源:東北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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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乾意見》和國家旅游局《關於實施“旅游+互聯網”行動計劃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結合黑龍江省“互聯網+”推進工作會議部署和《黑龍江省旅游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制定符合黑龍江省旅游業發展需求,同時具有前瞻性、科學性、可操作性的“旅游+互聯網”發展規劃方案,大力實施信息化帶動戰略,全面提昇旅游信息化水平,促進黑龍江省旅游業與互聯網的融合。

  二、基本原則

  (一)整合資源,服務游客

  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的實施將以游客需求為中心,以大數據為手段,充分利用多種信息化技術,整合騰訊、阿裡、百度、攜程等大型互聯網企業資源,為游客提供在游前、游中、游後各個旅游環節的智慧化的旅游服務,滿足游客在黑龍江省旅游的全程需求,提昇游客在黑龍江省的旅游體驗。

  (二)政府引導,多方參與

  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工作涉及的部門多、行業廣,單靠一個部門或者企業的力量遠遠不夠,應確立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市場應用的發展模式。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旅游行業發展的自身要求下,強化政府在產業規劃、政策引導、配套服務、市場監管等方面的作用,科學、有效的組織各部門力量,整合社會資源,形成合力發展“旅游+互聯網”機制。在部分項目建設和運營上引入社會資本和企業參與,推動全省旅游企業經濟效益的明顯提昇和旅游產業的整體發展。

  (三)開放共享,融合創新

  營造開放包容的發展環境,將互聯網作為旅游發展要素共享的重要平臺,最大限度優化資源配置,加快形成以開放、共享為特征的旅游產業發展新模式。同時,鼓勵黑龍江省各部門、旅游景區、旅游企業等樹立互聯網思維,積極參與“互聯網+”建設,推動互聯網向黑龍江旅游產業的加速滲透,以融合促創新,以創新促發展,最大程度匯聚各類市場要素的創新力量,共同推動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做大做強。

  (四)統籌協調,分步實施

  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工作通過近期、遠期兩個發展階段確定工作重點,形成行業示范和項目試點積累經驗,對取得良好效果的項目逐步在全省推廣實施。推進過程中須明確責任主體,統籌協調、分步實施。


 

  三、發展目標

  近期目標:黑龍江省旅游信息化基礎建設進一步夯實,旅游大數據中心、旅游公共服務平臺、旅游營銷平臺、旅游輿情監測平臺建設等主導項目初步完成,應用支橕能力明顯增強;無線網絡覆蓋進一步完善,旅游電子觸摸屏、客流監測系統、視頻監控系統、電子票務系統、微信智慧景區等初步建成並發揮效用;黑龍江“旅游+互聯網”3個試點城市、15個試點景區、1個試點基地建設完成並形成示范效應;與騰訊、阿裡、百度、攜程等達成合作,黑龍江旅游服務、管理、營銷等各方面與互聯網融合的深度及廣度不斷加強。2018年底,在線旅游投資佔全省旅游直接投資的10%,在線旅游收入佔全省旅游收入的15%。

  遠期目標:旅游互聯網思維深入人心,進一步深化與騰訊、阿裡、百度、攜程等互聯網企業的合作,“互聯網+”與黑龍江旅游產業的融合進一步深化,旅游互聯網生態圈構建完成,基於互聯網的創業創新不斷湧現,互聯網促進旅游新業態的發展成為黑龍江旅游經濟增長的新動力。到2020年底,在線旅游投資佔全省旅游直接投資的15%,在線旅游收入佔全省旅游收入的20%。

  四、重點任務

  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項目分為主導項目、引導項目和試點項目。

  (一)主導項目

  主導型項目是以省旅游局為實施主體,負責方案設計、項目研發和主要建設運營投入。

  1.旅游大數據中心

  建設黑龍江旅游大數據中心,為黑龍江旅游服務、旅游管理、旅游營銷、旅游創新等提供大數據支橕。到2018年底,實現旅游大數據中心建設及應用;到2020年底,旅游大數據中心運行模式成熟,有效支橕旅游管理、服務及營銷。

  建立健全旅游數據共享機制,通過數據中心的數據交換標准和接口,整合政府部門、旅游企業、景區、運營商及互聯網企業等數據,按統一規則采集數據,統一數據標准進行集中存儲,統一交換標准進行數據展示及發布。同時,黑龍江旅游大數據中心與國家旅游局、國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務平臺、國內其他地區大數據平臺實現對接,推動不同平臺之間的數據互聯與共享,充分發揮黑龍江旅游大數據價值。

  建立數據庫管理系統,將旅游大數據中心的數據進行整合、加工和處理,實現各系統、各平臺之間數據交換的有機結合,為不同數據庫、不同數據格式之間進行數據交換而提供服務,為各系統提供基礎數據支橕。

  政府部門數據:包括全省及各地市旅游統計數據、旅游發展公報、交通路網GIS數據、氣象數據、環境實時監測數據、海關出入境數據、民航客流量數據等。

  自有經營數據:包括景區客流量、門票預訂量、旅游門票收入等數據;旅行社散客及組團游的預訂數據;酒店游客入住登記信息、游客來源等統計數據。

  旅游信息化系統數據:包括旅游資訊網、旅游政務網、微博、微信等以及其他旅游信息化系統所產生的實時數據。

  運營商及互聯網企業數據:包括黑龍江旅游搜索指數、游客實時票務預訂、客源地分布、游客基本屬性、游客興趣偏好、游客行為路線及網絡文本數據等。

  黑龍江省旅游大數據中心的建設以省旅游局為主導,平臺的建設可采用雲服務平臺架構,雲服務器可向大型企業租賃。在數據共享使用機制上,省旅游局基於大數據產生分析結果,為全省及地市旅游產業發展提供有效數據支橕。


 

  2.旅游公共服務平臺

  建設黑龍江“旅游+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包括旅游政務平臺、旅游資訊平臺,為游客和旅游企業等提供全面的旅游服務。

  黑龍江旅游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在旅游大數據中心數據層的基礎上,旅游公共服務平臺數據主要使用旅游大數據中心的非涉密數據,從而提高數據的重用性。

  (1)旅游政務平臺

  提昇黑龍江旅游政務網站建設,增加導游考試報名系統、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旅游安全審查系統、政務信息報送系統、旅游誠信平臺、網上培訓、網上諮詢、旅游電子合同、監督投訴、旅游統計系統、旅游信息報送系統、旅游市場違法舉報等系統的開發建設,規范政府的管理流程,提昇旅游服務質量,整頓旅游市場,強化政府對旅游業的管理,全面提昇旅游服務水平。

  (2)旅游資訊平臺

  黑龍江旅游網是黑龍江旅游公眾服務的重要渠道,需要進一步的提昇和完善。到2018年底,實現黑龍江旅游網的昇級完成。

  增加網站中文、俄文、英文等多語種介紹。加強旅游攻略、旅游路線等功能服務,以游客需求為中心進行頁面呈現。

  增加虛擬旅游體驗版塊,通過360°全景照片、在線視頻直播等形式,全方位展示黑龍江特色旅游資源,提昇游客旅游體驗。

  增加游客互動版塊,形成旅游信息和游客的互動,滿足游客在線提問、諮詢投訴等需求。

  增加旅游產品的在線預訂版塊,可直接對接OTA平臺,通過網站鏈接,游客可直接跳轉到OTA平臺進行產品訂購。

  加強黑龍江旅游網與各地市旅游局及企業的互聯互通,相關旅游信息通過導航鏈接引入到市縣旅游局和旅游企業網站。

  3.旅游營銷平臺

  (1)自媒體營銷平臺

  到2018年底,實現黑龍江自媒體平臺營銷能力及粉絲數量明顯提昇。提昇黑龍江旅游自媒體平臺的運營水平,並從以下方面進行改善:

  由省旅游局委托專業機構負責運營,運營人員主要為思維活躍、創意性強的80後、90後,創意內容應由省局相關部門負責審核;每日定時發布旅游資訊信息,同時保證內容質量;緊跟時事新聞,及時推送旅游相關新聞事件。

  與各地市旅游局、旅游企業保持互通,及時推送當地旅游活動信息,地市旅游局需每月向省旅游局提供選題策劃,經省旅游局遴選後在省級自媒體平臺上發布推送。

  加入微信聯盟,與其他省份的微信號達成合作,形成平臺互動、信息互推、粉絲互動的效果。

  (2)互聯網營銷平臺

  與騰訊、百度、京東等合作,整合騰訊網、騰訊新聞客戶端、騰訊視頻、QQ、微信、京東旅行、百度搜索、百度旅游等優質全媒體資源,通過全面、覆蓋式傳播渠道,將黑龍江省優勢旅游資源優化組合,面向全國進行推廣。同時,基於騰訊、阿裡、百度等海量用戶行為數據挖掘能力,為黑龍江省旅游產業發展和市場精准營銷提供大數據支持。

  與阿裡巴巴、攜程網、去哪兒網等合作,打造黑龍江旅游官方旗艦店,對黑龍江旅游景區、旅游企業等進行品牌傳播與產品的線上銷售,為游客提供黑龍江景點門票、旅游路線、旅游特產、酒店等產品的在線預訂服務,並充分利用網絡手段進行對外促銷,適時推出專題、優惠、促銷、團購、秒殺等活動。


 

  4.旅游輿情監測平臺

  建設黑龍江旅游輿情監測平臺,基於網絡挖掘技術對互聯網海量信息進行自動抓取、自動分析,對黑龍江省旅游網絡輿情進行實時監督,及時發現黑龍江旅游的負面輿論事件,並即時向旅游管理者預警,對輿情事件進行處置。到2018年底,實現黑龍江省旅游輿情監測平臺的建成及應用。

  (二)引導項目

  根據各市、地區相關項目發展情況,選擇有一定基礎條件和參與意向的市、地旅游局或旅游景區積極開展引導型項目建設,省旅游局給予政策或資金支持,合作單位或委托企業負責項目規劃、建設和運營。

  1.無線網絡覆蓋

  完善旅游基礎信息網絡建設,深入推進無線網絡建設,率先實現機場、車站、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務中心、4A、5A景區等免費WiFi全覆蓋,實現4G網絡全覆蓋。

  到2018年底,實現黑龍江各地區機場、車站、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務中心,4A、5A景區等重點旅游區域的WiFi無線網絡、3G或4G無線網絡的覆蓋。

  到2020年底,實現3A級及以上景區、3星級以上酒店、旅游購物點、鄉村旅游點及其他旅游區域等的WiFi無線網絡、3G或4G無線網絡的全覆蓋。

  建設主體:地級市、地區、旅游景區

  資金保障:政府財政撥款或社會資本引入

  運營模式:委托企業運營

  2.旅游電子觸摸屏

  基於旅游電子觸摸屏,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資訊、旅游路線導覽、視頻宣傳、360°全景展示、虛擬旅游、游客互動、在線預訂等服務。到2018年底,實現黑龍江機場、火車站、汽車站、4A/5A景區、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務中心等重點區域的觸摸屏設置;到2020年底,實現在3A級及以上景區、3星級以上酒店、重點旅游區域等的全面建設。

  建設主體:地級市、地區、旅游景區

  資金保障:社會資本引入

  運營模式:委托企業運營


 

  3.旅游客流監測系統

  通過與運營商、互聯網公司等進行合作,建設旅游客流監測系統,對景區、車站、旅游集散中心等重點旅游區域進行客流量實時監測,實時獲取客流數據,及時發送安全預警信息。通過將客流數據在旅游網站、手機APP推送,使游客及時獲知景區客流信息,有計劃的安排個人行程。到2018年底,實現5A景區的景區客流監測系統的應用;到2020年底,向黑龍江其他景區推廣。

  建設主體:地級市、地區、旅游景區

  資金保障:政府及景區自有資金投入

  運營模式:政府及景區運營

  4.旅游視頻監控系統

  建立旅游視頻監控系統,重點采集旅游景區、客流集中地段、事故多發地段等地的實時視頻監控數據,為游客疏導、災害預防、應急預案制定實施、指揮調度提供有力保障。各地市旅游局應整合全市各景區已有的視頻監控資源,並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擴大監控范圍。同時,將旅游視頻資源與其他部門共享,實現旅游視頻監控的集約化建設。將旅游監控視頻整合到旅游網站、手機APP等,為游客提供在線視頻直播服務。到2018年底,實現4A級以上景區的視頻監控系統的應用;到2020年底,向黑龍江3A級以上景區全面推廣。

  建設主體:地級市、地區、旅游景區

  資金保障:政府及景區自有資金投入

  運營模式:政府及景區運營

  5.景區電子票務系統

  建設景區電子票務系統,實現對門票的自動識別檢票,降低人工檢票的工作量,提高管理及工作效率,加強管理部門對景區門票的統一管理和精確統計能力等,實現景區流量控制。通過景區票務系統,實現景區門票在各大OTA平臺的線上分銷。到2018年底,實現4A級以上景區電子票務系統的昇級及應用;到2020年底,向黑龍江3A級以上景區全面推廣。

  建設主體:旅游景區

  資金保障:景區自有資金投入

  運營模式:景區運營


 

  6.微信智慧景區

  打造景區線上線下智慧服務平臺,為游客提供景區信息資訊、景點介紹、導游導覽(地圖導航、語音講解、全景展示)、在線預訂及支付、在線游戲互動等服務。同時,通過微信分享實現對景區信息的二次傳播,提高景區旅游品牌與知名度。到2018年底,實現4A級以上景區的微信智慧景區建設;到2020年底,實現黑龍江3A級以上景區全覆蓋。

  建設主體:旅游景區

  資金保障:景區自有資金投入

  運營模式:景區運營

  (三)試點項目

  開展黑龍江“旅游+互聯網”試點建設,以“局部試點、以點帶面、有序推廣”的工作思路,依照“自願申請、綜合選擇”的原則,由省旅游局根據相關的規范和要求,從省內各市、地、景區中選擇具有一定“旅游+互聯網”相關建設基礎,同時有意向繼續完善和發展的試點單位,確定為試點項目。省旅游局給予相應的榮譽稱號和政策扶持,試點成功後,在全省進行推廣。

  1.試點城市

  以哈爾濱、大慶市、黑河市作為試點,到2018年底,實現黑龍江“旅游+互聯網”3個試點城市建設完成並形成示范效應。

  旅游管理:基於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無線技術、定位技術、監控技術等信息技術,准確掌握游客活動信息、企業經營信息,通過大數據應用管理,提高科學決策和管理水平,實現行業監管由被動管理、事後管理向全程管理、實時管理轉變。

  旅游服務:實現在機場、車站、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務中心等重點區域的免費WiFi覆蓋;基於旅游門戶網站、手機APP、觸摸屏、二維碼等為游客提供線上線下全面、立體化的旅游服務。

  旅游營銷:基於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營銷平臺實現對當地旅游品牌的事件營銷、口碑營銷,提昇自媒體平臺的曝光率;通過與OTA平臺進行營銷合作,擴大游客市場規模,提昇旅游產品銷量,促進當地旅游業的發展。

  2.試點景區

  在黑龍江冰雪旅游、生態旅游、紅色旅游、邊境旅游、鄉村旅游五大類中,遴選旅游信息化基礎較好,並有意向繼續完善的景區作為“旅游+互聯網”試點景區,到2018年底,建設黑龍江“旅游+互聯網”15個試點景區並向全省推廣。

  (1)冰雪旅游

  亞布力滑雪度假區、冰雪大世界、雪博會等作為冰雪旅游“互聯網+”發展重點。

  基於網站、微信、手機APP等,搭建冰雪旅游線上服務和線下體驗的O2O平臺,匯聚信息發布、社群交流、課程培訓、冰雪商城等功能,以及賽事、節慶、線下活動等,形成冰雪旅游社群,共享滑雪經驗和技巧,促進社群之間的自發活動組織,為游客提供增值服務。

  基於虛擬冰雪游戲,為游客提供浸入式冰雪旅游體驗,用戶進入虛擬場景參與競技比賽,包括滑雪、冰壺、冰球、冰雪山地車等各種冰雪運動,充分體驗冰雪旅游線上樂趣。


 

  (2)生態旅游

  以五大連池、鏡泊湖、湯旺河等作為生態旅游“互聯網+”發展重點。

  搭建自媒體營銷平臺,定期推送生態旅游信息,包括黑龍江特色生態風景、生態旅游視頻、全景展示等內容吸引游客的關注。

  與攜程網、去哪兒網、同程網等OTA平臺合作,對黑龍江濕地、森林、草原等生態旅游類型進行產品和線路的推送。

  基於眾籌模式開發森林生態瑜伽館、濕地養生度假等旅游項目;與在線度假租賃網站合作,開發黑龍江養生養老、避暑度假項目,創新生態旅游業態體系,激活黑龍江生態旅游資源。

  (3)紅色旅游

  以731遺址、虎頭要塞、鐵人紀念館等作為紅色旅游“互聯網+”發展重點。

  基於虛擬游戲、全景展示、全息影像等高科技技術,為游客提供浸入式紅色旅游體驗,提昇游客對紅色文化的參與感、互動感、認同感。

  基於各大在線教育平臺,通過在線課程視頻講解,將“紅色課堂”搬到線上,吸引更多的旅游者深入了解黑龍江抗戰歷史、油田歷史等紅色文化。

  基於微信號,開設紅色教育微課堂,將黑龍江紅色旅游的視頻、紀錄片等內容在微信號上發布,游客可隨時觀看視頻並分享,實現二次傳播。

  (4)邊境旅游

  黑河、撫遠、綏芬河口岸作為邊境旅游“互聯網+”發展重點。

  推動邊境旅游目的地的多媒體終端建設,增加景區觸摸屏、旅游網站等的多語種介紹,為外國游客提供智慧化、便捷的旅游服務體驗。

  與攜程網、去哪兒網、同程網等OTA平臺合作,推廣黑龍江邊境旅游路線;與Google、Facebook等國外網站合作,加強黑龍江省邊境旅游的營銷宣傳力度,吸引國外游客來黑龍江旅游。

  (5)鄉村旅游

  以雪鄉、北極村、興十四村作為鄉村旅游“互聯網+”發展重點。

  舉辦鄉村旅游展覽會、最美小鎮露營體驗游等活動,並通過微博、微信等自媒體平臺營銷,吸引游客關注。

  打造特色民宿、野奢度假酒店等,建設鄉村旅游新業態,推動黑龍江鄉村旅游的發展。

  基於天貓網、京東網等電商平臺,加強黑龍江鄉村旅游特產的網絡銷售;建立黑龍江鄉村旅游特產微信號、微商,加強黑龍江當地旅游特產的自媒體營銷,樹立當地旅游特產的品牌,形成社群經濟示范。


 

  3.試點基地

  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充分利用互聯網,開展以游客需求為導向的旅游創業創新活動。支持旅游創新平臺、創客空間、創新基地等旅游新型眾創空間發展。

  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建立“旅游+互聯網”創客基地,開展創客行動,為創客提供工作場地、軟硬件設備及政策資金等的扶持。鼓勵大學畢業生、專業技術人員等在“旅游+互聯網”領域實現自主創業,推動黑龍江省旅游業萬眾創新,促進黑龍江旅游業及服務業的發展。

  到2018年底,建成1個黑龍江“旅游+互聯網”創客基地,並實現創客基地的國家認定;到2020年底,“旅游+互聯網”創業氛圍全面形成,創業成功項目不斷湧現,初步構建完善的“旅游+互聯網”生態圈。

  五、投資模式

  鼓勵旅游企業和互聯網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融合發展,構建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品牌和投資相結合的發展模式。

  (一)PPP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伙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PPP模式將部分政府責任以特許經營權方式轉移給企業,政府與企業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政府的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減小。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黑龍江“旅游+互聯網”的建設,通過PPP模式引導企業參與黑龍江旅游信息化項目的建設、運營工作,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旅游+互聯網”領域,加快“旅游+互聯網”創新發展。

  (二)眾籌模式

  眾籌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大眾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中小企業、個人通過互聯網方式發布籌款項目,展示其產品及服務,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

  鼓勵黑龍江旅游企業、個人等依托互聯網眾籌平臺,以眾籌的方式開發當地休閑度假、溫泉酒店、主題公園、兒童游樂、鄉村養老、自駕車營地等特色旅游項目,促進黑龍江旅游產業發展。

  (三)P2P模式

  P2P金融又稱為P2P信貸,是指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小額借貸交易,一般需要借助專業網絡平臺幫助借貸雙方確立借貸關系並完成相關交易手續。借款者可自行發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額、利息、還款方式和時間,實現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據借款人發布的信息,自行決定借出金額,實現自助式借貸。

  鼓勵黑龍江省旅游中小企業、個人等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P2P模式拓展融資渠道,開發富有地方和區域特色的旅游商品、旅游紀念品及其他旅游產品。

  六、建設規范

  (一)景區建設規范

  景區“互聯網+”建設是指通過物聯網、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實現對景區游客、景區資源、景區管理者等進行全面、透徹、及時的感知,為游客提供線上線下全程一體化的旅游服務,實現景區管理及營銷的全面提昇。

  景區“旅游+互聯網”建設規范包括自動辦公、景區免費WiFi、微信智慧景區、二維碼導覽系統、移動支付、景區票務系統、景區視頻監控系統、旅游資源管理系統、多媒體展示、自媒體營銷平臺、OTA營銷等的建設及應用。

  (二)酒店建設規范

  酒店“互聯網+”建設是指利用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信息智能終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通過酒店內旅游信息的自動感知、數據的及時傳送和挖掘分析,實現酒店的接待服務、內部管理和業務經營等方面的全面提昇。

  酒店“互聯網+”建設規范包括酒店免費WiFi、智能停車、廣播電視系統、視頻監控系統、會議系統、智慧客房系統、移動支付、電子商務、自媒體營銷等的建設及應用。

  (三)旅行社建設規范

  旅行社“互聯網+”建設是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借助便攜的終端上網設備,實現旅游資源組織、游客招攬及安排、旅游產品銷售和旅游服務等各項業務實現信息化及智能化和低成本規模化運營。

  旅行社“互聯網+”建設規范包括產品在線銷售、電子行程單、ERP系統、OA系統、旅游數據報送系統、自媒體營銷、移動支付、旅游電子合同等的建設及應用。


 

  七、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根據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工作推進的實際需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旅游+互聯網”創新政策試點,制定相應的財政、稅收、監管、金融、保險等方面的“旅游+互聯網”建設相關支持政策,破除影響互聯網旅游市場准入、數據開放、行業政策障礙,引導和推動政府、旅游企業、旅游相關組織、個人等參與“旅游+互聯網”建設,促進“互聯網+”在黑龍江省旅游業中的深度融合與應用。

  (二)組織保障

  成立由省政府主導的垂直管理的“旅游+互聯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黑龍江“旅游+互聯網”的實施工作,切實加強對黑龍江旅游信息化及“旅游+互聯網”的引導,及時研究和協調“旅游+互聯網”建設中的困難與問題。加強省局及各市(區縣)旅游信息化工作機構的建立和人員配置,將“旅游+互聯網”工作主要任務細化分解到各個職能部門和各市、區縣政府,同時動員、引導旅游企業、組織及個人積極參與黑龍江“旅游+互聯網”建設中來,加強目標責任制、工作進度的跟蹤檢查與考核,確保“旅游+互聯網”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

  建立黑龍江“旅游+互聯網”戰略聯盟,聯合黑龍江省各級旅游主管部門、旅游景區、酒店、旅行社、鄉村旅游、民宿及其他旅游企業,建立政府和旅游企業、不同旅游企業之間的發展協作關系,大力開發黑龍江旅游資源,推進黑龍江“旅游+互聯網”的深入發展。

  (三)資金保障

  設立專項引導和扶持資金用於黑龍江省自有信息化平臺的建設、運營及對企業的扶持引導等。積極引進社會資本的進入,允許PPP模式、眾籌模式、P2P模式等多種形式的融資方式,參與到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工作中來。

  部分項目可以通過建立試點的方式啟動,試點成功後在全省范圍推廣,鼓勵支持黑龍江省各地級市/地區申請國家“旅游+互聯網”創新試點,積極申請“旅游+互聯網”國家級創業基地認定及項目示范,爭取國家對黑龍江旅游發展的資金支持。

  (四)人纔保障

  加強對“旅游+互聯網”方面的技術、運營、管理等相關人纔的引進,制定完善旅游信息化及“旅游+互聯網”人纔的引進政策;積極吸引外地企業的入駐,給予適當的政策優惠、獎勵資金等。

  加大對本地人纔的培養,提昇當地旅游從業者在“互聯網+”開發和運營方面專業素養。和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旅游服務商等合作,加強對旅游經營者的“互聯網+”技能培訓,定期舉辦技能培訓競賽,培育“互聯網+”學習氛圍。鼓勵本地人纔創業,並給予相應的政策及資金扶持措施。

  定期舉辦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評選活動,並對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的優秀城市、景區、企業及個人進行獎勵,培育黑龍江“旅游+互聯網”發展環境,激發大眾對“旅游+互聯網”參與熱情。

  建立黑龍江“旅游+互聯網”智庫,將國內高校、運營商、BAT企業、OTA企業等各方面的旅游學者、互聯網技術專家、互聯網運營及管理人纔納入黑龍江“旅游+互聯網”智庫,為黑龍江省“旅游+互聯網”行動提供智力支持。

  (五)運營保障

  明確黑龍江旅游管理部門、旅游景區、旅游企業、信息化服務商、互聯網公司等在“旅游+互聯網”中的角色和關系,建立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黑龍江“旅游+互聯網”運營模式,並發揮政府購買服務,在此基礎上建立“互聯網+”平臺盈利方式。創新“旅游+互聯網”運營模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PPP模式加強同企業的共同經營或成立相應的平臺運營公司,承擔全省旅游產品的統一整合、推廣、營銷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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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遲灝

【專題】黑龍江省『互聯網+』行動計劃文件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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