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15日訊 齊齊哈爾一男子在超市買了一瓶礦泉水,被收銀員“抖錢角”偷走700元。原來,該收銀員在接錢後,故意損毀紙鈔一角,再以“好心”幫忙找錢角為名,偷走受害者錢包內現金。7日,齊市鐵鋒警方將作案兩人行拘10日。
7日上午,齊市鐵鋒公安分局龍華路派出所接到李某報案稱,當日9時許,他在某超市買了一瓶礦泉水,給了收銀員1元錢後,對方卻說錢缺了一角,並向李某和旁邊另一名收銀員展示。該收銀員熱心說,錢這麼新一定剛剛掉角,也許就掉在錢包裡。說著,該收銀員順勢拿過李某手中的錢包,抽出裡面現金輕輕一抖,果然有錢角掉出來。隨後,收銀員將現金重新塞回錢包遞還給李某並熱情相送。李某心生懷疑清點錢包,竟然少了700元!他立即回到超市討要。收銀員也沒抵賴,如數奉還。李某隨後報了警。
接到報案後,民警立即趕到,將兩名收銀員帶回派出所,二人對盜竊行為供認不諱。據交代,這種手法叫“抖錢角”,負責盜竊的嫌疑人“阿東”是兩天前纔到超市打工的,兩天共作案6次,得逞後他都會分給負責掩護的收銀員一些,如果被發現,他們便還錢息事寧人,顧客也都沒有報案。
受害者付錢後,“收銀員”會偷偷將一張紙幣撕掉一個角,然後糾纏著讓受害者在錢包裡找錢角。
受害者下意識地掏錢包,“收銀員”趁機搶過錢包假裝幫忙找錢角,受害者認為在眼皮底下,一般不會防范。
“收銀員”將現金全拿出,偷偷將撕下的錢角扔出,受害者一看真有錢角,更加放心。“收銀員”將錢塞回錢包還給顧客,其實已偷走少量現金。
民警提醒:在購物用餐時,錢物不要離開視線。被告知有錢缺角時,一定不要將錢包交給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