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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贈兒房產想保留居住權 公證中附條款讓老人養老不愁
2015-12-16 11:22:45 來源:生活報 作者:孫海穎
生活報12月16日訊 6日,哈市道裡區84歲老人趙天奎來到哈爾濱國信公證處,表示希望辦理贈與公證。據趙天奎介紹,自己想將目前居住的房產贈給小兒子。由於擔心兒子得到房產後自己的生活沒有保障,因此要求在贈與公證書上標注對此房產保留永久居住權,直至去世為止。然而,公證人員卻告知趙天奎,這樣的贈與公證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據國信公證處公證員馬穎介紹,依照法律規定,所謂永久居住權並不是物權法中所規定的權利,實踐中類似於使用權,但是使用權是依附於所有權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房子產權就沒有使用權。再者,因為一旦贈與合同成立,房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全部權利均由第三人享有,該房可隨時辦理所有權轉移,原房產擁有人的權利根本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看見老人犯難,公證員表示,老人不妨在贈與公證中附上如果將房子贈與小兒子,小兒子需負責老人的生老病死。小兒子欣然同意,並在筆錄中做了承諾。最終,在公證員的協助下,二人順利辦理了贈與公證。
責任編輯: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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