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29日訊 據哈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不動產登記局局長王洪斌介紹,在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等工作中統一使用了由國務院授權、全國統一編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其他的證書樣式將不再使用,原有已經發放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證照在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將繼續有效。
針對市民關心的問題,王洪斌一一作答。
1、什麼是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2、哪些不動產權利可辦理登記?
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3、怎樣辦理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哈市將在各區設立13個經辦點,並設立服務窗口,方便市民就近辦理登記事項。
4、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後,是否需要重新換證?
哈市在統一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書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哈市將按照“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的原則,不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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