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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2016年1月1日起中小學班主任月津貼調至260元
2015-12-30 09:17:58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潔
生活報12月30日訊 29日,記者從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省《關於調整中小學班主任津貼標准的通知》下發。從2016年1月1日起,將全省中小學班主任津貼標准統一調整為260元/人/月,目前未達到該標准的,應將差額部分補齊;超出上述標准的,可暫按現行標准執行。

按照要求,班主任津貼標准調整後,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和實施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不再重復發放。
班主任津貼屬於特殊崗位津貼,教師擔任班主任時享受,不從事班主任工作時予以取消。
班主任津貼納入工資總額計劃管理,在績效工資以外單獨列支,不列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各校的班級數測算所需資金,經人社部門審批後,報財政部門安排資金並撥付到各校,由各校按月或按學期發放到個人。
今後如出臺統一政策規定,按照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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